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各承办单位:
为了加快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按照《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泗政办明电〔2017〕10号)要求,现就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通知如下:
一、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期办结。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讲重做”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及全县重点工作,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加快办理进度,提高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结率。要重点做好B类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责任股室、办理时限,确保按时办结;将涉及面广、矛盾较多、条件尚不成熟的提案列入议事日程,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二、加强沟通联系,提高满意率。各承办单位要积极做好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工作,从“文来文往”转变为“人来人往”,进一步建立“常来常往”的工作机制,做到办前有联系、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采取电话联系、“请进来”座谈、“走上门”交流、现场办理等形式,直接与代表、委员面对面进行交流,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真正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并按照《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泗政办发〔2015〕35号)要求,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三、认真落实“回头看”机制,确保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回头看”制度,把往年和今年列入计划需要逐步解决(B类)以及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提案,作为跟踪办理的重点对象,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务求抓好落实。要于10月20日前向代表、委员进行二次答复,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督查考核,进一步推进办理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明查暗访相结合,特别是将对代表、委员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建议、提案,进行集中跟踪督办。对办理工作开展较好,落实较快的承办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敷衍了事、只复不办,代表、委员一直不满意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落实考核奖惩。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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