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为准确掌握我局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5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各科室。
二、组织实施
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局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
三、报送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8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表格、填写说明附后)报送至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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