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宿州市行业气象观测统筹管理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解读
2024年7月18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宿州市行业气象观测统筹管理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安徽省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2〕56号)、《宿州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工作方案》(宿政办秘〔2023〕13 号)精神,建立相关行业气象观测统筹管理和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
目前各行业气象监测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没有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数据无法共享,涉外探测存在安全隐患,为解决这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灾害性天气应对规定》以及气象行业若干规定(中国气象局第34、27、40号令),经市政府同意,市气象局牵头编制了《联席会议制度》。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通过积极探索宿州市行业气象统筹管理和发展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社会气象监测设施的建设管理,统筹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规范行业气象观测统筹管理和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加快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
二是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现实需求。优化全市气象监测站网,推动气象信息资源共享,有效解决各行业气象监测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没有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数据无法共享,涉外探测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切实构建政府主导、气象管理、部门共用的行业气象探测设施“建、管、用”工作机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3月初,市气象局启动《联席会议制度》起草工作,4月初形成初稿;4月17日和5月13日,市气象局分别两次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共计收到10条修改意见,均已全部采纳。4月26日,宿州市召开全市行业气象观测统筹管理和发展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专题研讨《联席会议制度》,会上相关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均已吸纳。2024年6月 25 日《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第 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7月18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探索宿州行业气象观测统筹管理和发展机制建设,致力于构建“1+3+N”的监管模式,即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市气象局、市委国安办、市国家安全局三部门牵头负责,多部门协同配合的行业气象监管模式。
五、主要任务
1.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及省气象局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好行业气象观测工作的统筹管理和发展。
2.研究全市行业气象观测站网设计规划,明确数据传输、汇交共享、开发应用任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组织和个人气象监测设施、数据安全运行。
3.建立行业气象观测站网统筹管理和发展相关制度、规定,解决行业气象监测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标准不统一、技术规范不一致、数据不共享、涉外探测不安全等问题。
六、创新举措
《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组成,确定了27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规定了联席会议5项具体工作职责,细化明确27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明确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确保各成员单位能够沟通畅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行业气象观测统筹管理和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宿州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
七、落实措施
为确保《联席会议制度》顺利实施,宿州市行业气象观测统筹管理和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宿州市气象监测设施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开展行业和涉外气象监测站点普查,调查当地各行业气象监测设施规划及需求;市行业气象观测统筹管理和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将联合成立工作专班,赴各部门、各县区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加强行业气象设施和数据安全监管,提升全社会气象观测共谋、共建、共享和数据共用、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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