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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工作机制

发表时间:2019-05-22 16:5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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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宣传部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责任主体

各级政府机关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责任主体。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新闻办是推进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县政府新闻办就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

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是政策制定部门。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解读人、第一发言人”,相关负责同志和业务专家是发言人。

政务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或相关涉事责任部门。发生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当地政府是第一回应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和第一发言人。涉及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相关责任部门是第一回应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和第一发言人。

二、健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一)新闻发布“4·2·1+N”工作机制。承担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牵头部门特别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县直部门,原则上按照“4·2·1+N”模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即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出席一次县政府新闻发布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一次县政府新闻发布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出现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敏感问题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新闻发言人要及时主动发布信息。

(二)新闻发布协调机制。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新闻办建立新闻发布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就政务公开重大事项新闻发布工作进行协商,制定和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方案。

(三)新闻发布考核问责机制。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将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纳入县委党建工作考核、县委宣传部和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范围,定期对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规范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会工作程序

县政府新闻发布会是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的重要平台。涉及全县的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等新闻发布会,先由发布部门向县政府新闻办提出申请,县政府新闻办审核认为需要召开的,由发布部门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批。县政府新闻办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对新闻发布会召开时间、地点以及发布稿格式等协调把关。县直各部门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或牵头开展重要工作,如需对外发布信息的,自主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县政府相关副主任审批,并报县政府新闻办备案。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新闻发布会组织工作。

四、严格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时效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各责任主体要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主动发声。重大政策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县政府和部门网站以及相关媒体发布,并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政策吹风会。

五、巩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宣传阵地

县内主要媒体要主动与县政府新闻办对接联系,积极配合县直各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做好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的宣传报道工作。

(一)广播电视。在县广播电视台《泗县新闻》等栏目中播发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相关报道。

(二)网站。泗县县政府网开设“新闻发布”专题网页,设立发布预告、发布会文字和视频实录、发言人名录、专家解读等栏目。泗县新闻网等网站及时刊载报道。  

(三)新媒体。县政府官方微博微信“灵璧发布”、今日头条政务号“灵璧发布”以及县电视台“两微一端”以微视频、图解等形式及时推送。

六、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升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水平

新闻发言人既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执行者,也是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保障。县直部门新闻发言人原则上由该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每部门可确定1-2人,同时确定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各乡镇(开发区)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党政办主任担任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新闻发言人要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履职尽责,根据授权发布信息、阐明观点立场、解疑释惑。要积极主动了解舆论关注的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热点问题,并及时反映上报、主动妥善回应。新闻发言人应参加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县直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每年初应向县政府新闻办报送新闻发言人个人信息,如有人事更替,需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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