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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泗县残联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2021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21-10-28 16:4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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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制定背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合力推进民生工作,精准高效实施民生工程。

制定依据:1.《泗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泗政〔201758号);

2.《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泗政办发〔201840号);

3.《关于印发 2021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泗残联〔202117号)。

二、制定意义: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县在收到《省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关于印发 2021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2117号)和《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关于印发 2021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宿残联〔202110号)后,残联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泗县2021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县直部门及各乡镇征求意见。根据各部门的反馈情况,于2021410日印发《泗县2021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泗残联〔20215号)。

四、工作目标

1.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目标任务:2021年,为全县符合条件的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全覆盖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目标任务:2021年,为符合条件的0-10周岁听力肢体、智力、肢体、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32名肢体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辅具。

五、补助标准

1.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标准:2021年每人每年按1000元标准补助。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补助15000元。任务内省财政按每人每年7200元予以补助,市财政按每人每年2400元予以补助,县财政每人每年5400元予以补助。

装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包含产品(材料)购置、评估、制作、服务费等。

六、创新举措

1.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和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监管措施。

2.结合康复民生工程管理,提高精准调度和科学监督水平,加强考核评价,采取专项检查、抽样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3.加强定点康复机构综合监督,促进服务质量改善,加强风险防控,明确要求定点康复机构对救助对象严格按规范开展康复训练。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1.各乡镇残联负责贫困精神残疾人信息录入,县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及上报工作。

2.各乡镇(开发区)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使真正困难的精神残疾人享受到药费补助。

3.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精神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典型受助对象医治康复事例,动员社会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努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4.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机构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