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泗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征集修改意见的反馈,征集公示期为:2021年3月22日到2021年5月04日,在公示期间,我单位未收到广大市民及各界人士的意见,故无意见反馈信息,特此说明。
202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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