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第32号提案《关于切实解决非县级财政拨款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县残联劳动就业所接到提案后,对提案内容的有关上级政策、规定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做到有理有据。县残联、县税务局积极向周边有成效的县、市走访学习。结合相关政策法规,2021年7月份由县财政部门、县税务部门及残联三家单位联合出台《泗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目前残保金征收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已收缴170多万。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残保金的宣传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定期对缴费人进行宣传讲解,提高缴费人对残保金的知情度和参保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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