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公共服务清单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项 名称 |
实施 机构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类别 |
1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第二代残疾人证查询服务 |
康复股 |
企业群众实际需要,已常态化开展 |
依申请 |
2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
残联 |
《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残疾人宣传文化服务能力提升和体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22〕19号) |
主动服务 |
3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儿童康复补助审核审批 |
康复股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 号):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到2025年,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
依申请 |
4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困难精神病人医药费补助审核审批 |
康复股 |
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
依申请 |
5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受理及初审 |
教就股 |
根据《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21〕47号),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省级标准如下:(一)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二)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
依申请 |
6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
劳动就业所 |
1.《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第九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第十二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配合保障金征收机关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保障金征收机关。 |
依申请 |
7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人求职服务 |
教就股、劳动就业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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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 |
8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服务 |
教就股、劳动就业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
依申请 |
9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听障儿童康复技术服务审核及转介 |
康复股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
依申请 |
10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智障儿童康复技术服务审核及转介 |
康复股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
依申请 |
11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孤独症儿童康复技术服务审核及转介 |
康复股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
依申请 |
12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脑瘫儿童康复技术服务审核及转介 |
康复股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
依申请 |
13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教就股 |
1.《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
依申请 |
14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劳动就业所 |
中国残联《关于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7〕40号)和安徽残联《关于印发<安徽省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17〕65号)文件规定。 |
依申请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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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审核 |
康复股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
依申请 |
16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人维权服务 |
残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九条: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残疾人组织对残疾人通过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残疾人组织对侵害特定残疾人群体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第六十条: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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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 |
17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 |
康复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工作。按照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 |
依申请 |
18 |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 |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受理及初审 |
教就股 |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22〕23 号) |
依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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