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泗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19-09-04 18:2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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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泗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年9月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泗县信访局2018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泗发【2010】6号)文件精神,泗县信访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拟订具体实施意见并督促落实。

(二)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县领导同志及县信访局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

(三)坚持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和突发性信访事件。

(四)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六)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对县委、县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乡镇、开发区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八)组织县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督办县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

(九)组织全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组织全县信访干部培训工作,开展信访法规政策宣传。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信访局内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一)组织机关文秘、机要、印鉴管理、保密、档案、干部统计及全局性会务工作;负责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年鉴、组织史编写工作;负责行政事务、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二)负责机关党建、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局党支部开展全局性主题实践活动,负责全局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内网)网络维护与管理工作;汇总统计上报全县来信来访情况。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

(四)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督查督办股

(一)负责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中央、省、市交办、转送信访案件(“网上信访”平台交办案件)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督查、审核、上报等工作;

(二)定期综合通报全县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督查督办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其他重要信访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三)对全县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四)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来访接待中心

(一)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和接听办理群众来电工作;负责信访法规政策宣传和信访秩序维护工作;组织安排县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交办、督办来访事项,综合通报群众来访事项办理情况;负责协调应急事件处置。

(二)负责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做好上级转来、本级收到和“网上信访”平台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进京、去省、赴市上访案件的交办、督办等工作。

(三)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情况,及时收集上报重要来信来访信息;负责信访隐患排查、信访社情分析研判、县级领导干部接访情况综合上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综合股

(一)负责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起草信访工作相关文件、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综合全局信访业务工作,承办市局对本县的年度信访考核工作;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目标制定、考核评比等工作;组织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对改进工作、追究责任、完善政策“三项建议权”的行使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信访宣传工作,编辑信访简报;负责信访工作政务公开和信访网站信访更新工作;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承办县联席办的日常工作和市联席办交办的有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泗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只含泗县信访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增减变动。

纳入泗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泗县县委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泗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随附件公开)

二、收入决算表(随附件公开)

三、支出决算表(随附件公开)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随附件公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随附件公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随附件公开)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随附件公开)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442.77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42.77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共增加114.83万元,增长35.0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信访压力大,需要增加信访维稳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442.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7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44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7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2.7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442.7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4.83万元,增长35.0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信访压力大,需要增加信访维稳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2.7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4.83万元,增长35.0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信访压力大,需要增加信访维稳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7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4.83万元,增长35.0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信访压力大,需要增加信访维稳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支出442.27万元,占99.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0.5万元,占0.0011%。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5.19万元,支出决算为44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占239.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信访公用经费增加,接访任务繁重,行政运行成本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42.7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85.19万元,支出决算为44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信访公用经费增加,接访任务繁重,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2.77元,其中人员经费274.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04万元、津贴补贴19.09万元、奖金33.09万元、绩效工资6.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49万元、退休费9.3万元、生活补助80.23万元、医疗费补助4.09万元、奖励金13.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95万元;公用经费167.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39万元、印刷费0.95万元、电费1.95万元、邮电费1.99万元、物业管理费0.9万元、差旅费72.54万元、维修(护)费2.51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4.16万元、专用材料费0.3万元、劳务费27.61万元、工会经费2.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6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5.85万元等。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泗县信访局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84万元,比2017年增加63.89万元,增长61.46%,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等工作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宿州市泗县信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只列报车辆数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泗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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