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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19-01-18 17:1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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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保证会计核算质量,强化财务监督和各项收支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信访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会计法律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各项经费的支出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财政部门的法律、法规办理。

二、坚持计划用款、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勤俭节约的原则。每月在确保人员经费的前提下办理各项专项业务性开支。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支出的经费,需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方可支出。

三、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维护财经纪律,按时报结帐,各种财务手续要规范有序,往来清楚;对手续不全和未按审批权限报批的各种费用单据,一律不得予以报销。所有的收支必须一月一结帐,做到帐款相符、帐帐相符。按月将各项收支详细情况编制成表格报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核。

四、严格财务审批报销制度,实行“机关财务一本帐,费用支出审批一支笔”,每张单据必须有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并注明用途。

五、严格控制各项日常公用支出的开支标准及范围,严格财务报销手续。

1、办公费:日常办公用品应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统一报帐、统一管理。各科室将所需办公用品申报办公室,办公室据实及时购买。原始单据应开具采购物品的品名、规格及单价,如采购物品较多时应附采购清单。

2、差旅费:统筹安排出差,提高办事效率,差旅费的报销要严格执行同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单位职工因公出差,由出差人填写差旅费审批单。

3、交通费:用车由办公室从平台统一调度。平台无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向社会租赁车辆使用,租车费和平台用车相同。报销时必须经用车人签字证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4、公务招待费: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财政部门制订的招待费管理办法办理。

5、办公设备的购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需要添置设备时,有关科室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单,由办公室安排人员或联系采购中心办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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