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0-09-08 10:2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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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年9月

 

 

第一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拟订具体实施意见并督促落实。

(二)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县领导同志及县信访局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

(三)坚持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和突发性信访事件。

(四)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六)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对县委、县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乡镇、开发区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八)组织县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督办县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

(九)组织全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组织全县信访干部培训工作,开展信访法规政策宣传。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只含泗县信访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增减变动。

纳入泗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泗县县委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

 

第二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595.00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95.00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2.23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和补发2017年一次性奖励工资;二是信访压力大,增加信访维稳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59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5.0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59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56万元,占62.8%;项目支出221.43万元,占37.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95.00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95.00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2.23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和补发2017年一次性奖励工资;二是信访压力大,增加信访维稳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5.0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2.23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和补发2017年一次性奖励工资;二是信访压力大,增加信访维稳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2.23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和补发2017年一次性奖励工资;二是信访压力大,增加信访维稳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8.95万元,占98.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6.04万元,占1.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9.61万元,支出决算为59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和补发2017年一次性奖励工资;二是信访压力大,增加信访维稳经费。其中:基本支出373.56万元,占62.8%;项目支出221.43万元,占37.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7.51万元,支出决算为58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和补发2017年一次性奖励工资;二是信访压力大,增加信访维稳经费。

2.卫生与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04万元,支出决算为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0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县财政统一代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51.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信访局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99万元,比2018年减少15.85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压缩劳务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信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宿州市泗县信访局2019年未开展绩效自评及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邮箱:ahsxxfj@163.com

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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