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的通知》
一、背景
为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接访不走过场,写信真管用,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
二、目的
健全领导干部接 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反映的、 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 凝聚民心,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常态长效,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融洽,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提升信访工作群众满意度。
三、内容
(一)接访下访:
1、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要做到“四个必访”,即群众信访问题多的地方必访、工作推进有难度的地方必访、重大政策出台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地方必访、发生突发事件的地方必访。要把进京访、赴省访、集体访、重复信访、信访积案等纳入接访下 访范围。
2、县镇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接访下访,县级领导 干部每月至少1天、镇(开发区)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接访,重要敏感时期,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接访频次、延长接访时间。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比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接访。根据工作需要, 适时把县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等领导干部纳入接访领导范围。
3、接待信访群众采取随机接访形式,提前一周以上在县新闻媒体(县广播电视台、泗县发布、县政府网站、县信访局微 信公众号)和县、镇信访接待场所等,采取发布信息、张贴公 告等形式公示接访领导姓名、职务、分管领域或联系的单位、 接访时间、地点等。当日来访一般在当日接完,来访群众较多时,县级领导可委派镇(开发区)及县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分头接访。
4、接访事项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原则上1个月内办结上报。坚持人员不选择、事项不过滤、时间不限制,责任单位对群众诉求作有理推定,能够当场答复解决的,给予明确答复、现场解决到位,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接访意见、限期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应正面回应,研究息诉息访办法,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应将心比心,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要牵头协调处理。 如遇重要公务活动与接访计划冲突,要及时调整并提前向社会 公告。
5、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在坚持定点接访的同时,要更多采取下基层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形成县级领导开门接访、镇级干部随时接访、村(居)干部上门走访的联动接访机制。领导干部对接访下访事项每件都要追踪落实、 闭环办结,定期开展回访,直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6、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情况由相关单位、部门整理形成 《接访下访纪要》后报县信访局,县信访局审核并报相关县领导审定后印发。县信访局汇总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情况,并整理归档。
(二)阅批群众来信
1、对国家信访局交办的群众致习近平总书记的信件、省信访局交办的重点信件,坚持每件阅批、一盯到底,高度重视群 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和问题。注重致中央及省领导同志信件办理的政治效应,加强与来信群众沟通,及时回复答复回访,准确传递各级党委、政 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关爱。
2、收到群众来信后,领导干部一般应于当日阅批,要做到 “四个必批”,即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必批、工作推进有难度的 必批、重大政策出台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必批、发生突发事件 的必批。要把人民网留言、领导信箱、网上投诉等渠道的重要 信访件,纳入领导干部阅批范围。
3、领导干部对阅批的信访事项要牵头会商会办,要多同来信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倾听群众诉求,宣传法律法规政策, 疏导群众情绪,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组织实施
1、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纳入领导班子 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内容,纳入综合考核、党建考核和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纳入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2、坚持“谁接访阅批、谁包案落实”,以解决问题为核心, 采取“一次接访、一个纪要、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实 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防止程序空转。对问题久拖不决、办 理结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包案领导要加强督查调度、推 动化解。
3、县信访局每月要收集汇总县镇两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 阅批群众来信情况,于次月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报。 县信访局要加强综合分析,每月梳理汇总办理情况,并采取重 点回访和抽样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办理意见落实情况和 群众满意度,对正反面典型,按月进行通报。
4、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及信访部门要加强联合监督检查、 跟踪督办,对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不主动、不经 常、走过场,责任单位办理领导接访下访和阅批信访事项责任 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出问责意见,并依纪依规依法处理,督办情况报接访的县级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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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57-702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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