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信访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背景:2021年,泗县信访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对标对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完善信访制度,强化源头预防,抓实日常业务,推动重点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源头性、基础性作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大局。
2.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2021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信访经费为71万元,其中:信访稳定调节基金50万元、信访专项经费15万元、信息录入员定额补助6万元。按预算审核、绩效监督、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
3.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到2021年12月31日,我局年初预算的信访专项工作经费已全部列支完毕,共支出7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2021年,泗县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力度,坚持抓源头、抓重点、抓导向,坚持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强化源头治理,着力解决问题,维护信访秩序,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 职责分工:成立了由县信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长、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务。
2. 管理流程和组织实施:按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主体责任。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和中央、省、市、县的要求,我局认真受理、交办、督办群众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按照“热情、依法、负责、奉献”的要求组织实施。
3. 制度建设:制定了《泗县信访局内部管理制度》,修订了《泗县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泗县信访局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是掌握我局2021年度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专项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为指导预算项目编制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对象是县信访局本级。范围是2021年度使用的财政拨款的专项资金,包括去年底结转项目支出资金。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方法
1. 原则:按目标管理原则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2. 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及年度目标任务等实际,设置“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指标分值权重分别为:50%、30%、10%,执行率权重为10%。
本次绩效自评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绩效自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3. 绩效自评方法: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的原则,依据下达的预算,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专项经费投入与产出相结合的办法,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4.评价标准:泗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泗绩效办[202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 前期准备:一是领导重视,思想统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泗县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有关绩效评价工作的文件,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关于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上来,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绩效自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严密组织,职责明确。根据泗县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分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措施,健全制度,为确保绩效自评工作客观准确和顺利开展,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泗县信访局绩效管理工作制度》《泗县信访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关于保障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制度和办法。
2. 组织实施:一是收集、整理资料;二是客观分析,实事求是,形成报告;三是报送县财政局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四是总结提高,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按要求公开绩效自评情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在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中,我局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不折不扣的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局的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全面真实反映年度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对照县信访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体系评分表,我局自评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 产出指标:2021全年群众进京上访为24批26人次,同比批次人次均下降7.7%。进京到非接待场有关人员为1批1人次,同比批次人次均下降50%。
2. 社会效益:做好信访接待场所疫情防控、来访接待工作,认真排查、梳理、交办、督办群众反映的涉疫情信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认真梳理涉疫情信访问题,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信访风险分析研判预警,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对疫情防控信访事项,当日受理,当日交办转办,做到日日清。
3. 可持续影响: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中联办、省、市联办的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齐抓共管信访工作的要求。县信联办召集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排查突出信访隐患及时交办,与公安维稳专班形成合力。
4. 满意度:2021年信访工作未接到人民群众、部门工作人员及相关不满意情况反映,满意度为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通知》(厅字〔2020〕15号)等文件精神,县领导及时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分析当前信访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对中央、省、市《通知》部署的信访工作分解任务,由县信访局班子成员分项督促联系,各镇(开发区)和县直单位(部门)按职责具体抓落实。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1年度信访工作考核。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内,资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支出控制较好。我局完善了单位内部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将目标责任纳入机关工作目标之一进行考核;签订了局内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到人、任务落实到人。2021年项目绩效自评金额71万元,个数为3个(含信访稳定调节资金50万元、信访专项经费15万元、信息录入员定额补助6万元),信访专项资金落实及实际支出绩效均达到优良,覆盖率100%,有效保障了信访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深化“省级人民满意窗口”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县信访局职工人人都到接访窗口和基层一线参与接访接待、参与业务办理、参与问题解决,推动信访问题实体化解、办结,减少重复信访。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加大信访部门软、硬件建设力度,利用信访专项资金投资113万元完成县来访接待中心场所升级改造,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了信访部门对外形象。持续抓好党建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扎实推进信访部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工作、乡村振兴工作、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和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模范机关建设。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信访制度自信,更好地发挥新时代信访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
(二)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信访工作,准确研判疫情可能对信访工作带来的影响。
(三)积极开展涉疫情信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等专项行动。按照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了涉疫情信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等专项行动。
(四)完善劝返机制,做好应急准备。县委、县政府成立全国“两会”及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预案和工作措施,组织全县信访系统开展进京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专项治理工作。
(五)继续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带头接访下访群众,为全县各级干部作表率。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印发《泗县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绩效目标设定还需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做相应调整和优化。二是运用信访大数据分析研判信访预警信息,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服务的工作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七、有关建议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加强和改进,推动此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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