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信访局2024年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泗县信访局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县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化解、四个专项工作、全国“两会”期间信访保障等重点工作落实,把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信访安全维稳保障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全力抓信访、全面保稳定,注重源头预防、推进“事要解决”,坚持依法依规受理办理,全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工作成效明显。
根据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县级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泗政发[2020]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强化财政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我单位组织办公室开展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年初预算资金总额495.65万元,实际预算执行金额374.38万元,执行率达75.53%。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95.65万元,我单位2024年中下旬调入行政事业在编人员各一人,预算资金追加9.84万元。全年预算数为205.49万元,到2024年底,实际预算执行金额为205.49万元,执行率达100%,
我单位共有三个项目,分别为信访专项经费、信访稳定调节基金、信息录入员定额补助,项目预算年初总金额为300万元,其中信访稳定调节基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生活困难的信访人;信访专项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驻点人员经费开支;信息录入员定额补助50万元,用于信访信息录入员工资支出及缴纳保险。
三、项目自评结果及分析
我单位组织对“信访专项经费”、“信访稳定调节基金”、“信息录入员定额补助”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6.47万元。
1、信访稳定调节基金。信访调节基金用于及时救助生活困难信访人,促进了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实际执行金额11.7万元,预算执行率11.7%,得分80.17,自评过程中自评结果为良。根据数量指标,按照应救助必救助的原则,给予信访人救助的人数大于等于15人,实际过程中未发现有符合救助要求,导致我单位年底实际救助5人;数量执行率较低;根据时间化解率提高20%,我单位达到了预期指标;时效指标的原则是应救助必救助,年底前把该项目资金使用完,由于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导致执行率偏差,同时该项目资金从其他代管资金中支出(中央救助金、省市拨付信访救助金);信访人满意度指标达到90%以上,我单位已完成。
2.信访专项经费。一是保障了信访稳定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完成了上级信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99.77万元,执行率66.52%,得分95.65,自评过程中自评结果为优。执行率较低的原因为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从数量指标来看,我单位已达到完成值;成本指标来看,年初预算数为150万元,实际支出99.78万元,因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未达到实际完成值;从满意度来看,驻京、驻省人员比较满意。
3.信息录入员定额补助。一是保障了信息录入员工资,没有出现拖欠工资现象;二是保障了信访部门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资金支付正常.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49.98万元,执行率较好,预算预算率99.97%,得分100,自评过程中自评为优。资金使用效益高。从数量和经费来看,我单位严格执行人数,按月及时发放工资及缴纳养老保险等费用;从满意度来看,我单位信访录入员10人较为满意。
四、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单位通过自评中发现的问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不精准,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培训,提高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绩效编制的合理性。
2.逐步推进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绩效管理办法。
3.在项目评价过程中,以后做到更细致化,预算编制更精准化。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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