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要求,为准确掌握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单位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请各部门务必于2018年12月7日16:00前,按照《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系统用户手册》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系统(http://220.178.18.28:2100)完成本年度第二、第三季度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报送。2019年1月15日前按时报送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数据报送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把握各项统计指标的逻辑关系,对统计数据进行逐级审查,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应与本级法制、监察部门及法院沟通确认,确保统计数据准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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