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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1-27 11:0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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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做好2021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基础设施,依托县大数据中心统一平台和资源,认真谋划填报本单位2021年新建信息化项目申报清单(附件2),确定所需硬件及网络资源,报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要统筹全县信息化项目云服务和网络资源,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组织专家,依据国发〔2016〕51号等文件要求,对上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汇总后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

三、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应对项目进行审批,县财政局应落实项目资金,县公管局应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申请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标。

四、有关要求

1.项目单位所申报信息化项目,要确保与县大数据中心数据中台进行数据实时对接,不出现新的“信息孤岛”现象。

2.项目单位应在编制招标文本时约定免费维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

3.信息化项目专家论证、评审、项目监理、验收和绩效评价所需资金列入项目预算。

4.项目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信息化项目的安全等级,进行相应的信息安全系统建设,信息化项目的网络安全预算比例一般不低于项目总预算的5%。

5.信息化建设项目试运行期结束后,由项目单位与数据资源管理局共同验收。

6.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验收后,项目单位凭项目批复、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单(加盖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公章)、终验意见(支付尾款时提供)支付项目建设资金。

2021年不再另行安排申报计划,各单位要认真谋划,于2021年2月5日前将《2021年县本级新建信息化项目申报清单》(附件2)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及证明材料报送至财政局大楼306室,电子版发送至512450419@qq.com。

 

联系人:张秋,联系电话:15398280515

 

附件:1、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泗政办发〔2020〕12号

2、2021年县本级新建信息化项目申报清单

 

 

2021年1月25日



附件1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泗政办发〔2020〕12号).doc.doc

附件22021年县本级新建信息化项目申报清单.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