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万玲解读《窗口单位政务服务考核办法(修订稿)》
解读人姓名:万玲
解读人职务: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 局长
2021年2月22日,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泗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泗县六纪办联合印发《窗口单位政务服务考核办法(修订稿)》(泗政务发〔2021〕3号),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努力树立良好的政府服务形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完善修订《窗口单位政务服务考核办法》。
二、起草过程
在2020年《窗口单位政务服务考核办法》(泗政管发〔2020〕15号)基础上,征求各窗口单位意见,结合我县实际,修订了本办法。
三、考核范围
进驻大厅各窗口单位
四、考核形式
根据窗口单位管理、工作任务等情况,采取按月分项考核、综合考评的办法。
五、考核内容
(一))窗口管理(60分)
重点考核人员出勤、遵守纪律情况,上班前准备工作、按时为群众服务情况,窗口形象,学习情况,按时参加会议、报送信息情况,好差评系统使用、评价满意度,窗口负责人履职情况等。
(二)工作任务(60分)
重点考核“三集中三到位”情况、领导坐班情况、一次性告知、互联网+监管行为、网上办件检测、交办任务等。
(三)加分项(30分)
有改革创新举措、窗口提前服务、延时服务、非工作日预约服务、信息质量高数量多等现象酌情加分。
六、考核程序
每月由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六纪办对各窗口单位进行考核,排出名次。
七、结果运用
1.奖项设定:根据考核结果,每月评选优秀窗口单位3个,较差窗口单位1个。
2.窗口单位每月考核情况纳入全县营商环境考核分值,作为本单位年终创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于连续3个月处于落后位次的单位,由县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约谈,并给予通报,严格兑现奖惩。
如对本解读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557-735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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