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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发表时间:2021-03-16 17:2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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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27号)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如下:

第一条 舆情监测收集。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在互联网领域对我提出的利益诉求、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反映作风建设、有效促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敏感性较强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舆情信息特别是对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微博、新闻跟贴 

第二条 舆情应对处置。对涉我局的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要通过建立本单位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形式,于2小时内将相关舆情及处置建议,报送本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同志以及分管领导负责同志,同时抄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网信部门。相关部门认领后,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网络政务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不断规范网络政务舆情办理工作流程,于2个工作日内形成本单位的网络政务舆情核实调查报告,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相关部门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网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对历史遗留问题,客观上需要较多时间调查核实的舆情,原则上要在认领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核实调查报告。对重大敏感网络政务舆情,要迅速主动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网信部门核实衔接后,由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网信部门于2小时内统筹报送上级领导。对领导批示的网络政务舆情,要按相关程序交办、承办、督办,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第三条 舆情正确及时回应。对于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的回复内容,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审定后,于形成本单位的网络政务舆情核实调查报告后的12小时内,在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回复,并链接到出现舆情的网站或论坛;涉及到媒体及网民关注度高、影响力大、涉及面广的回复内容,须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网信部门会商审定后,于1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统一发布。

第四条 强化领导。将网络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网络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要建立健全网络政务舆情“收集、认领、研判、处置、回应”处理流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回应。

 监督检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积极配合网信部门做好各部门日常网络政务舆情应对的跟踪管理工作,将网络政务舆情认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责任追究。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不及时、不负责和处置不力造成发生重大问题或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解释权。本制度由泗县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