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阅读人次:  
【字体:

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发表时间:2025-08-11 09:4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字体:

一、 数据资源管理局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遵循“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

二、 本单位发布的信息涉及两个及以上科室的,其中任何一个科室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都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科室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三、 本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共同起草生成的需对外公布的政府信息,由组织起草生成该信息的单位负责向公众公开发布,其他单位不得对该信息进行发布。

四、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