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职能配置简介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政务服务及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及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及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进驻、集中办理,做好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等工作。
(四)负责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承担综合窗口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政务服务工作。
(五)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县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项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协调县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之间、办事窗口与派驻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对进驻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六)负责政务服务的咨询服务及投诉的承办、转办和督办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全县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管理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等公共数据归集,推进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
(八)统筹指导全县数据资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负责对接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和协调工作;协调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物联网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统筹推进全县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政务数据、重点领域数据等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等电子政务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县信息化项目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编制全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信息化项目建设,并负责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县级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全县信息化专项资金的使用。
(十)负责对接“数字江淮”建设,落实省“数字江淮”建设相关决策部署;负责推进全县云计算、大数据及相关新兴业态产业的发展。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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