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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1-07-09 09:0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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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住房制度改革这一发展主线,补短板、强基础、求突破、提能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为推进“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我县打造“全省争第一,全国争先进,全面促振兴”贡献房管力量。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实现公共租赁住房的常态化运行上持续发力

为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提高我县住房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泗县人民政府2013年9月5日 出台《泗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泗政办秘〔2013〕54号)。为保证我县公租房收费标准有据可循,泗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泗政办秘〔2019〕9)。为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推进住房保障政策更好落实,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8〕158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宿政办秘〔2017〕147号);宿州市房管局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房〔2019〕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实际,泗县人民政府 于2020年4月20日制定《泗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建保〔2014〕145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4〕24号)精神,2014年底,我县已经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的制度体系。同时于2017年,基本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公众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制。

二、在落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惠民上持续发力

(一)、租赁补贴发放情况:我县的租赁补贴是从2011年开始发放,发放标准为低收入家庭每平方米6元,低保家庭每平方米7元,家庭最高补贴人口3人。2017年4月,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第3号通过《关于调整保障房租赁补贴标准的通知》,将低收入住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6元提高到每平方米7元,低保家庭调整到9元,保障人均住房面积由原来10平方米提高到人均面积14平方米。保障对象新增住房困难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我县今年的租赁补贴发放任务为600户,约为1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省补资金及县财政资金。目前,上半年已完成发放601户,发放金额为74.9万元,任务完成率100.02%。下半年的申请家庭数据信息已经上报至省比对中心,根据比对结果,将在11月中旬完成发放任务。

(二)实物配租实施情况:2019年出台《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泗政办秘〔2019〕9号),对《租金标准》部分内容做出调整:(1)城镇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标准为1元/m2/月;(2)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标准为2元/m2/月;(3)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标准为4元/m2/月。新政策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以解决各类群体的阶段性基本居住需求为出发点。近五年共收取租金约1650万元,其中包含少量配套商业用房租金约150万元。收取的租金足额上缴国库。

2010年5月公租房配租以来,经过十批次公开摇号配租,实物配租已累计保障4518户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2011年至2021年,累计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9923户23701人,租赁补贴共发放2261.46万元。

三、在推动保障房改造提升,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上持续发力

针对保障房小区建设设计起点低,配套设施普遍不足,公共基础设施破损严重,杂物乱堆、车辆乱停乱放、电线乱拉乱扯、围地种菜、私搭乱建现象,2019年10月,开展了对东城康居、惠民苑与和谐家园3个小区的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1650万。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缩短工期,提高效率,中心创新模式,采取EPC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把惠民苑、东城康居与和谐家园3个零散的项目“化零为整”,打包成捆一次进行招投标,做到同步设计、同步采购、同步施工。改造中,我们坚持经济和实用的施工原则,抓住停车难、充电难等小区主要矛盾、焦点,合理设置停车位和充电桩,共增加机动车停车位为1600个,充电车棚295个,充电桩位3000个,基本满足承租户充电需求,杜绝安全隐患。目前,东城康居和惠民苑与和谐家园均已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2020年6月,又实施对东城丽苑小区改造提升,总投资394万。经综合评估资金的需求及小区现状,主要实施绿化及小区景观的提升及增设停车位和充电棚、充电桩。目前,该小区的改造已全部竣工验收。

今后,我中心将继续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试点扩面、全面覆盖、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还将对余下部分保障房小区进行使用功能提升改造。同时,力争做到改造完成一个、物业管理跟进一个,建立完备的保障房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真正把保障房小区打造为一项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民心工程,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在公租房配后管理持续发力

针对保障房小区存在的转租转借、长期空置等违规使用保障房的家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多次联合社区人员、物业管理人员进行走访摸排,但治理效果并不明显,依然有个别保障房租户转租、恶意欠租等一系列违法违规问题。2020年下半年,在规范保障房日常管理,督促物业公司加强门禁管理力度的基础上,率先在东城康居、惠民苑和东城丽苑等小区加装智能门禁系统措施来解决转租、转借这一“老大难”问题。新启用的人脸识别系统自带高清摄像头,自动与已采集的人脸特征信息进行自动比对,以判断和分析是否为正常住户。如是正常租户及同住人员仅半秒钟后即可接受系统识别,实名制通道闸机就自动解锁。而非正常住户人脸模因未录入,所以被拒之门外,充分体现了智能化管理,有效防止了非申请家庭成员随意进出小区,也提升了小区居民安全感。通过引入人脸识别等智能化管理系统,东城康居、惠民苑和东城丽苑三个保障房小区建立了智能监控数据保密机制,将识别、监控、门禁系统与小区安防、违约取证、到期退出、违规清退等需求进行了整合,有效解决了保障房租户识别难、取证难、退出难等问题,变“人防”为“技防”,实现了保障房小区“人”和“房”的动态管理。

今后,中心将分期在各个保障房小区安装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保障房管理智能化全覆盖。

五、在做好远期规划和重点项目谋划上持续发力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报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的通知》精神,我中心将在“十四五”期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4811套。根据任务分解:泗县征迁中心实施1200套;泗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1200套;泗城镇实施90套;泗县农投公司实施1200套;泗县城投公司实施21套;泗县虹乡公司实施250套;泗涂产业园实施850套。

(二)、根据《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城乡建设重点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 (宿建指办〔2021〕12号)和《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城乡建设重点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中心在2022年共谋划虹乡家园、北苑家园、东城丽苑、惠民苑、东城康居及和谐家园等6个保障房小区改造提升,建设内容涉及外墙外立面改造、绿化提升、停车场、充电棚及充电桩、燃气管道、智能化、道路白改黑及适老化配套 等。总投资估算3820万元,其中虹乡家园小区改造投资估算1950万元;北苑家园小区投资估算980万元;东城丽苑雨污分流、燃气管道及道路白改黑 450万元;东城康居、和谐家园和惠民苑2070户燃气接驳开户440万元。

“十四五”时期的工作思路

一、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效形成由政府、企业等多主体的保障性住房供给格局,构建以广覆盖、分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显著改善我县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按照共有产权的思路,在人才领域探索人才保障房。

二、提升物业综合管理水平。到“十四五”末,确保我县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物业管理信息网络系统、物业的基础管理等工作更扎实。实现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和居委会共商共治共建机制形成和监督机制建立,居民满意率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处于全市前列。

三、推进保障房治理现代化建设。在现有的住房保障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全县域的保障房主题库和可视化智慧管理平台,加快数据共享和交互利用。同时,深化对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动态性、可视化、交互式管理,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精准管理机制,推动泗县保障房管理与基层治理、城市管理的深度融合,实现以“以图管房、以房控业、以房管人”的精细化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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