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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97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4-05-20 11:5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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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辉代表

接到您关于完善违法建设惩治机制的建议后,我中心高度重视,责成业务股室物业股按照建议和要求拿出具体行动方案。

您提出的建议很好,非常有针对性,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违法建设占用公共空间、侵占公共利益、影响社会公平、威胁公共安全,危害巨大。为有效遏制各建设主体参与违法建设行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宜居环境。房管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职尽责,在全县范围内对参与违法建设的物业企业提出惩戒措施:

一是对违法建设履职不到位的物业业企业纳入重点监管。住宅小区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抽查频率、频次。要求物业企业第一时间上报制度,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劝阻不听得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二是看好门,做好源头控制。新建小区加强小区大门值班值守,对进入的砖、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重点监管,严禁私自进入。并建立台账,加强小区巡查,利用监控设备和高科技系统对顶楼加大巡查频次。

三是加强信用监管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对物管人员私自收受业主利益,参与小区违建物管人员坚决辞退,情节严重的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加强物业企业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对小区内违建控制不力的物业企业落实黑榜制度,公开曝光并核该企业减信用分值。

四是严格落实承诺制度。和新建住宅小区物业企业签订承诺书,明确物业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对因物业管理问题不力造成小区违建现象频发的,扣除物业履约保证金。

五是加强开发企业监管,严格落实交付承接查验制度。在商品房预售前,和开发企业须签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诺书》,严禁诱导购房业主在房屋交付后可以自行搭建或改建阳台、阳光棚、雨篷等改变外墙立面及改变房用途的行为,不得有宣传在装修过程中可以随意拆除室内墙体的行为。商品房交付之前,我中心物业股联合属地街道(镇)进行承接查验工作,确保开企业保质保量的把商品房交付给物业业主。

最后,再次感谢代表对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居民创造更加宜居、和谐的居住环境。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7022136  

                    

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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