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租房向乡镇居民开放建议的答复
何帅代表:
对您提出的关于廉租房向乡镇居民开放的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建议中提出我县廉租房应扩大覆盖面,将乡镇住房困难居民纳入廉租房保障。对以上建议,答复如下:
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
从政策层面看,根据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省、市及《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规定,公租房保障对象重点在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后随着政策调整,逐步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乡镇居民如果进城务工,符合保障条件,可以获得公租房保障。
从资源优化配置、工作生活便利程度看。我县公租房全部建在城区,在各乡镇没有建设公租房,乡镇居民进城入住会面临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诸多不便。
下一步,我中心将对乡镇居民住房需求以及在乡镇建设公租房的可行性开展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随着国家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覆盖面也将逐步扩大,为住房困难群众提供最基本的民生保障。
办复类别:A 类
联系单位: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7022136
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6日
抄送:县人大提案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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