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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0-09-08 10:2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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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

 

 

 

 

 

 

 

 

 

 

 

 

 

 

 

 

20209

 

 

第一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泗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是主管城市(规划区)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城市广场及水域(河道)等工作,并行使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具体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加强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发展战略的实施规划、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制定城市市容市貌、市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监察管理工作,依法受理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和卫生健康意识。
    3)负责城市公厕、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主干道的清扫、保洁,生活、建筑废弃物的排放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4)负责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依法承办市政基础设施的占用、挖掘审批和排水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5)负责城市广场、水域(河道)园林绿化的建设管理及城市规划区绿化工作。依法承办城区园林绿地占用和树木砍伐、移植审批工作。
    6)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依法承办经营资质审批工作。
    7)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有偿使用和相关行业有偿服务的管理工作。
    8)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有效地开展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活动,并组织检查、考核和评比。
    9)贯彻执行省政府对泗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相关规定,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①在城乡规划区内,按照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②在城市规划区(含镇,下同)内,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③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④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⑤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环境污染危害较小,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的,或者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⑥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⑦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等侵占道路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⑧省人民政府批准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下属五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政建设管理处、园林管理处、市容管理监察办公室、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建设股、市容环境管理股。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3个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一致

纳入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4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2

宿州市泗县市容管理监察办公室

3

宿州市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4

宿州市泗县市政建设管理处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9512.43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9512.4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60.2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一是城区道路白加黑道路改造工程,二是公园及绿化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950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00.6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950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9.48万元,占14.8%;项目支出16611.2万元,占85.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512.4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9512.4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60.20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一是城区道路白加黑道路改造工程,二是公园及绿化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00.6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735.44万元,增长99.6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绿化提升及环境治理工程项目资金;二是拆迁地块渣土清运工程项目;三是城区道路白加黑道路改造工程,四是一次性奖励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00.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735.44万元,增长99.6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绿化提升及环境治理工程项目资金;二是拆迁地块渣土清运工程项目;三是城区道路白加黑道路改造工程,四是一次性奖励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00.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18.63万元,占0.1%;城乡社区(类)支出19482.04万元,占99.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185.2万元,支出决算为1950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县批财力增加绿化提升及环境治理工程项目资金;二是县批财力拆迁地块渣土清运工程项目;三是县批财力城区道路白加黑道路改造工程,四是一次性奖励金。

其中:基本支出2889.48万元,占14.8%;项目支出16611.2万元,占85.2%。具体情况如下:

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05万元,支出决算为1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30.47万元,支出决算为29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非税行政性收费支出减少。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49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县批财力数字化城管资金。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3.97万元,支出决算为50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原工商托管人员经费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6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0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渣土清运,环境整治,城区绿化改造建设等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3220万元,支出决算为567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环境整治

8.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9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县财政局列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00.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134.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88万元,比2018年减少655.28万元,下降64.11%,主要原因是2018年购置城市管理办公设备,2019年未购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17.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共有车辆7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决算绩效自评及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邮箱:sxcgj7022009@163.com

宿州市泗县城市管理局汇总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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