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皖政务办〔2019〕3号)和《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2019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的通知》(宿办明电〔2019〕41号)等要求,结合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责任单位(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主要考评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内容(见附件2)。
(一)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聚焦社会热点回应关切等。
(二)决策和执行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等。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等。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建设、政府公报、政务热线等。
(五)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新条例、主动公开目录和平台升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基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工作交流材料(稿件)等。
三、考评环节
参照《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皖政务办〔2019〕3号)和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考评工作设定为专业机构测评、第三方机构测评、日常测评和双向互评4个环节。
(一)专业机构测评。
权重:20%。
测评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测评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20日。
测评方式: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年度测评。
(二)第三方机构测评。
权重:20%。
测评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
测评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20日。
测评方式:第三方机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年度测评(包括依申请公开和政务热线模拟测试)。
对各县区政府测评时,测评县区政府本级、县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按照2︰1︰1的比例汇总形成各县区总成绩。
(三)过程测评。
权重:20%。
测评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评估机构。
测评时间:全年(按季度开展)。
测评方式:市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机构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和进度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过程测评。
(四)双向互评。
权重:40%。
测评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测评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20日。
测评方式:由市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各县区政府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各县区政府对市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责任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以上四个环节考评结束后,市政务公开办合成各考评对象单位得分,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考评结果计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全市工作任务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政府、市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责任单位要对照2019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认真开展自评,编写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于2020年1月17日前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开发布。市、县区政府部门(包括政府办公室),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在2020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务公开办提交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各县区政务公开办汇总所属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020年2月20日前向市政务公开办提交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务公开办汇总所属部门和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020年3月5日前向省政务公开办提交并向社会公布。
(二)请市直有关单位根据《2019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附件2)、《测评县区政务公开工作分工表》(见附件3)及部门有关具体要求,制定相关测评指标和细则。测评主要依据县区网上公开情况和日常工作推进情况量化打分,不得要求考评对象报送材料,不得上门考评。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对各县区测评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具体测评指标扣分依据同时发送至市政务公开办电子邮箱。
(三)请各县区依据《测评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打分表》(见附件4),对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单位网上信息发布情况、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于2020年1月21日将对市直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单位测评汇总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各市直单位打分表发送至市政务公开办电子邮箱。
(四)双向互评、第三方评估机构测评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进行,有关单位要根据考评内容制定专项测评指标,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固定采集数据、得分情况和扣分依据,做到数据可核实、过程可追溯、结果可运用,确保考评结果经得起检验。各测评对象的测评成绩要有合理的区分度,最高分与最低分差不少于5%,达不到分差标准的将退回重新打分。对考评过程和结果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考评成绩。违规泄露考评成绩的,取消考评单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保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联系人:刘训念,电话(传真):3022687,电子邮箱:szzwgkb@163.com。
附件:1. 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2. 2019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3. 测评县区政务公开工作分工表;
4. 测评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打分表
5.县区测评市直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单位汇总表。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
附件1
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一、县区政府
埇桥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
二、市直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审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市供销社、市公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银保监分局、市残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城管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公积金中心、市扶贫开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附件2
2019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25%) |
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 |
聚焦社会热点回应关切 |
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加强主动回应工作。 |
|
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5%) |
进一步落实“4·2·1+N”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对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府文件,原则上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进行解读,并采用图片图表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积极运用各种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 |
|
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2%) |
决策公开 |
提高宏观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继续开展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工作。 |
执行公开 |
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 |
|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
|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30%) |
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
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有力推进、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
“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
|
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
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
|
财政信息公开 |
增加部门项目的公开数量,加快各级政府部门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按照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要求,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公开,以项目为单位加强信息发布,提高公开效果。继续做好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订立、履约及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
|
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3%) |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展现方式和网站功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专题专栏建设。 |
政府公报 |
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置政府公报专栏。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 |
|
政务热线 |
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积极推进市、县政务热线整合,做好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政务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 |
|
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 (20%) |
组织领导 |
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 |
贯彻落实新条例 |
抓好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 |
|
主动公开目录和平台升级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有关要求,开展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和公开平台升级工作。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 |
做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
|
基础工作 |
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政务公开数据统计等基础性工作。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和可读性。 |
|
工作交流 |
立足本地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形成高质量稿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 |
附件3
测评县区政务公开工作分工表
测评责任单位 |
重点测评内容 |
备注 |
市政府新闻办 |
落实“4·2·1+N”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情况。对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府文件,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进行解读情况。 |
|
市编办 |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开及动态调整情况等。 |
|
市发展改革委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涉企收费清单公开情况。 |
请各单位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考评内容。各单位除对县区政府测评外,还应对本系统对应县区直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测评。 |
市教体局 |
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市民政局 |
养老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市司法局 |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情况;证明事项清理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数。 |
|
市财政局 |
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和分配使用情况、月度财政收支、地方政府债务、部门项目等公开情况。 |
|
市人社局 |
就业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市自然资源局 |
征地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市生态环境局 |
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共文化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疗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市市场监管局 |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涉企收费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
|
市扶贫局 |
精准脱贫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工作情况。 |
注:均按百分制打分。
附件4
测评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打分表
测评对象: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打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
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 |
15 |
|
|
|
聚焦社会热点回应关切 |
对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加强主动回应工作。 |
10 |
|
|
||
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
对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府文件,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进行解读,并采用图片图表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积极运用各种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 |
5 |
|
|
||
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
决策公开 |
提高宏观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继续开展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工作。 |
10 |
|
|
|
执行公开 |
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 |
10 |
|
|
||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不涉及的此项工作的市直部门不扣分)。 |
2 |
|
|
||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根据各单位承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或业务职能,参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进行评分。 |
20 |
|
|
||
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目录、专题建设,做好网站搜索功能建设。 |
5 |
|
|
|
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 |
组织领导 |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部门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
3 |
|
|
|
贯彻落实新条例 |
抓好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 |
4 |
|
|
||
主动公开目录和平台升级 |
开展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和公开平台升级工作。 |
3 |
|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 |
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引文件出台我市贯彻落实文件(不涉及的此项工作的市直部门不扣分)。 |
3 |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质量和可读性,年报充分体现本单位实际工作,历年年报不出现雷同情况。 |
10 |
|
|
||
得分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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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评单位: 测评人员(签名):
附件5
县区测评市直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单位汇总表
单 位 |
得分 |
单 位 |
得分 |
单 位 |
得分 |
市政府办公室 |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市残联 |
|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市审计局 |
|
市投资促进中心 |
|
市教体局 |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
|
市城管局 |
|
市科技局 |
|
市生态环境局 |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
市公安局 |
|
市统计局 |
|
宿马园区管委会 |
|
市民政局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
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
|
市司法局 |
|
市应急管理局 |
|
市高新区管委会 |
|
市财政局(国资委) |
|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市公积金中心 |
|
市人社局 |
|
市人防办 |
|
市扶贫开发局 |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市信访局 |
|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市供销社 |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市交通运输局 |
|
市公管局 |
|
市医疗保障局 |
|
市农业农村局 |
|
市气象局 |
|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
市水利局 |
|
市地震局 |
|
|
|
市林业局 |
|
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 |
|
|
|
市商务局 |
|
宿州银保监分局 |
|
|
|
测评单位: 测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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