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第十届第五次会议
第158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志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解决占道停车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停车难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突出问题。沿街商铺用杂物占用停车位,影响了市民停车,停车位的公益效能得不到应有的发挥。
根据您提出的意见,我局专门成立由副局长曹金杰为组长的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并于 2021 年4月27日与您对接,就您提出的建议进行现场解答。
对于私自利用电动车、石墩、扫把等障碍物或私自安装地锁占用公用临时停车位的行为是我局一直以来的重点整治对象,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管理都有清理,都或多或少收缴占用停车位的障碍物,我局也对此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加强公共宣传,号召市民文明有序停车,不占用城市道路从事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共同维护好城市环境。 二是多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依法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三是多次与交警部门组成交通秩序整治小组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停车现象的规范管理力度努力畅道城市道路秩序。但是该情况不能得到完全根治,原因是在执法人员上班的情况下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在下班之后,各商户就把障碍物拿出来占用停车位,而且障碍物成本低,大多数都是无用的废弃的物品,如砖头、石墩、泡沫箱、废弃轮胎、废旧桌椅等,甚至有个别商户利用摩托车和自行车占用公共停车位。
清理侵占公共停车位行为,解决停车难题,需要各个部门通力协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使用。下一步我局将以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契机,联合交警部门,采取有效整治措施和处罚规定,杜绝该情况继续蔓延,彻底根治。我局也会一如既往履行城市管理职能,并将持续“清障行动”常态化,对商家或私人私自设置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强制清除。
以上答复,敬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多提意见、建议,以便改进我们的工作。
泗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28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
联系部门人员及电话:许会军 13905579671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三类。A类—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建议已采纳;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拟解决;C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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