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城管局关于开展居民小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居民小区燃气安全隐患
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
泗城管[2021]11号
各燃气企业,县供电公司,通讯公司,物业公司:
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燃气安全人人有责。6月13日,湖北十堰发生燃气管道爆炸事故,造成25人死亡,37人重伤,教训极其深刻,事故暴露了燃气企业一些安全管理问题,需要认真反思。为保障我县燃气供应安全,有效遏制燃气事故发生,现决定自7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居民小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居民小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彻底排查和整治居民小区燃气在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全面提高居民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责任单位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按期完成整改工作,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二、整治重点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违章建筑占压、圈围燃气立管的;
(二)燃气管道存在破损、锈蚀的;
(三)改扩建停车场占压燃气管道的;
(四)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接地引线的;
(五)电力、通讯等线路缠绕燃气管道的;
(六)其他影响燃气设施和使用安全的。
三、工作分工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由县城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房管中心等部门配合,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组织实施,既要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一)县城管局:牵头组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燃气公司对居民小区燃气设施、管线等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入户安检,建立排查整改“四清单”,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二)县发改委:督促供电公司清理不符合安全间距的电力线路或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等问题。
(三)县经信局:督促移动、电信、联通等公司清理线路缠绕燃气管线的问题。
(四)县房管中心: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燃气安全宣传和管理,积极配合燃气公司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入户安检。
(五)燃气公司 (管道天然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公示业务流程和服务承诺,公布收费标准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强对燃气设施、管线的规范安装管理,建立健全燃气供应安全评估、风险管控机制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居民小区燃气设施、管线等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入户安检,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四清单”,保障用气安全。
(六)物业公司:及时发现并制止擅自操作燃气公用阀门、改装和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等违法行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等情况,要立即向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燃气公司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提供便利。
(七)供电公司、通讯公司(移动、电信、联通):检查清理利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接地引线或缠绕燃气管道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城管局、发改委、经信局、房管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居民小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燃气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抽调专人负责,并密切协调配合,组织开展安全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明确安全整治任务、时限和标准。
(二)强化排查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高度重视,时刻警惕,毫不放松,一丝不苟。各单位要深刻吸取“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权责清晰明确的“三个清单”,即“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实现“三个不放过”,即“安全生产纵然一丝一毫隐患不放过;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放过”。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并完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燃气企业要通过排查治理隐患,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抓紧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整治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广泛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动员小区居民广泛参与,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用户安全用气、自我保护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
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于7月30日前上报至泗县城管局燃气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永,电话:17355706081,邮箱:398737694@QQ.COM。
泗县城市管理局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泗县房屋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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