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住建部《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泗县石龙湖液化气站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事项进行了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并按规定程序于7月8日挂网公示。公示期内无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不同意见,现予核准。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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