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长沟便民液化气站等2家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审核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住建部《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泗县长沟便民液化气站、泗县易通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2家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事项进行了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并按规定程序于11月10日挂网公示。公示期内无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不同意见,现予核准。
特此公告 。
泗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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