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违法建设惩治机制(城管部门对于毁绿的认定程序及处置措施)的建议收悉
吴辉、柴小红、娄德志、王红、胡静、刘銮坤、李明瑞、朱云飞刘迎春、杨礼献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完善违法建设惩治机制(城管部门对于毁绿的认定程序及处置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管部门对于城市绿化、园林城市的建设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针对小区内毁绿行为由物业搜集第一手真实情况(实施时间损毁面积,程度)报城管局园林处并综合执法大队立案后依据《宿州市城镇绿化管理条例》依法办理。如工作人员未履行或不当履行规定管理职责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您们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泗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7-7022009
泗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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