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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公示内容

发表时间:2025-04-08 10:1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城市管理局(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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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满足泗县市民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等户外活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中央公园作为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现公布如下:

一、试点区域

1.中央公园

公园名称

中央公园

所在辖区

城区

管理单位

县城管局

公园

总面积

178600

开放共享区域面积

5000

开放共享地块类型

草坪区

可开展的活动类型

野营、野餐(无明火)、运动健身、休闲游憩

卫生间

垃圾

收集点

售货点

安全监控

便民

服务点

公交车站

公共

停车场

免费

游客

承载量

 

开放时间

24小时

开放共享试点绿地位置: 花园路北,虹乡路东侧

 

二、开放时间

2025年4月15日-10月15日

如遇暴雨、冰雪、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泗县城市管理局将对开放共享绿地采取临时关闭措施。

三、温馨提示

1.在共享区域内可进行搭建帐篷、放风筝、运动健身、休闲游憩等亲近自然的户外活动。

2.共享区域内请勿使用天幕、摆放桌椅等过多占用公共空间的设施

3.共享区域内禁止使用明火,请勿进行烧烤、火锅、篝火、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吸烟、酗酒、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休闲空间。

4.帐篷选址应尽量避开园路及河边,帐篷固定装置不能裸露在草坪上,以免产生安全隐患。

5.户外人员自带垃圾收集设备,禁止随意丢弃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做到人走地清。

6.请保存好随身物品,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7.草坪使用期间需遵守公园的管理规定。公园草坪轮流局部封闭养护,养护区域不得搭设帐篷;11月至次年3月为草坪集中养护阶段,此阶段不得搭设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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