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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严肃检疫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1-06 11:1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畜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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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严肃检疫工作纪律的通知

泗牧〔2021 4

 

各乡镇(开发区)畜牧兽医水产站:

    2021年元旦刚过,农历春节将至,春节期间气温较低,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同时也是畜禽产品消费旺季,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抓好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肃工作纪律

坚持以畜禽产地准出为基础,加强防疫监督,严格按照检疫操作规程实施检疫,认真落实产地检疫申报和到场到户检疫制度,坚决杜绝“隔山”出证或者到场不按照规程检疫现象。严禁对检疫不合格动物出具检疫证明,严禁在检疫工作中刁难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驻场检疫人员要严格查证验物,规范运输车辆消毒灭源,严防疫病跨区域传播,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严格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强化屠宰环节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依法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出场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

二、切实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切实加强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规定。积极配合农业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等部门打击经营、加工、销售病死畜禽违法行为,杜绝随意抛弃病死畜禽违法现象发生,严防病死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和餐桌,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认真做好“瘦肉精”风险评估监测工作

按照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部署,继续组织人员在养殖、屠宰环节做好“瘦肉精”风险评估监测和例行检测工作,确保生猪、牛、羊养殖和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落到实处。

四、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各乡镇(开发区)畜牧兽医水产站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2021年春节期间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充实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

   

               

                                       泗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2021年1月6日

文本下载:泗牧〔2021 〕4号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严肃检疫工作纪律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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