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对象的公示
按照《宿州市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宿农〔2017〕53号)和《泗县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泗牧〔2017〕17号)文件要求,泗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和泗县强英饲料有限公司两家企业2020年度开展了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经审核,泗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2020年共采购和使用猪口蹄疫O-A型二价灭活疫苗10万毫升,按照0.5元/毫升标准补助,需补助5万元;泗县强英饲料有限公司2020年共采购和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229万毫升,按照0.3元/毫升标准补助,需补助68.7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9日-2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57-7022650
泗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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