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泗牧〔2021〕29号
泗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印发
2021年“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为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确保我县不发生“瘦肉精”事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泗县2021年“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泗县“瘦肉精”风险评估监测任务分配计划
2、泗县“瘦肉精”风险评估监测计划汇总表
泗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3日
泗县2021年“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日常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紧紧围绕畜产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在牲畜养殖、贩运和屠宰等环节,大力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不发生“瘦肉精”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化“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达到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质量水平、健全制度标准、规范生产经营、加强监督管理、构建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实现全县“瘦肉精”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三、整治对象
全县生猪、牛、羊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场(点)。
四、整治内容
引导生猪、牛、羊养殖场(户)科学养殖,严禁在饲喂过程中添加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加大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瘦肉精”监管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屠宰含“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牲畜违法行为。
五、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3月)
在全县范围内部署2021年“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围绕2021年“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的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4--11月)
1、养殖环节。进一步加大生猪、牛、羊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管力度,结合“一创建三提升”活动的开展,督促养殖场(户)规范建立养殖档案,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和使用等情况,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牲畜出栏时养殖场(户)应向收购者出具《无“瘦肉精”承诺书》;牲畜出栏时要严格实施产地检疫与“瘦肉精”抽检同步,检疫与“瘦肉精”抽检合格后,动物检疫出证点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经检测疑似“瘦肉精”阳性样品,要立即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进行确认。
2、收购贩运环节。加强对牲畜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牲畜贩运商在收购牲畜时,详细登记牲畜来源、标识等情况,确保每头牲畜可追溯到场(户)。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牲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经“瘦肉精”检测不合格牲畜的行为。
3、屠宰环节。督促牲畜定点屠宰企业规范建立牲畜进场查验和“瘦肉精”自检制度,做好进场查验和“瘦肉精”自检记录;严格检查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驻场官方兽医在牲畜屠宰场按规定进行“瘦肉精”监督抽检;监督屠宰企业严格控制自检或监督抽检发现的含“瘦肉精”同批次牲畜及肉品移动,对检测确认含“瘦肉精”的牲畜及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认真排查宰前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经确认含有“瘦肉精”的牲畜或牲畜产品,其涉案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4、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风险评估监测活动。以规模生猪、牛、羊养殖场(户)和生猪屠宰场(点)为重点,加大监测力度,排查“瘦肉精”不安全隐患(泗县“瘦肉精”风险评估监测任务分配计划见附表1)。各乡镇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周密部署本辖区的“瘦肉精”监测工作。同时,动监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
全面总结全县2021年“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确保人民食肉安全意义非常重大。各乡镇要充分认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继续深入抓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落实。要围绕整治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分工,积极开展工作,防止出现监管死角和漏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细化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要逐级落实“瘦肉精”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对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并带来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加强重点监控。根据信息通报,目前在牛、羊养殖环节兜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趋势加重,要把养殖环节育肥牛、羊“瘦肉精”监测列为重点对象,通过日常检查、监督抽检、风险评估、群众举报、舆情信息等途径,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瘦肉精”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四)推进合力共治。要切实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有效防止“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流入养殖环节;建立抽检结果共享、“瘦肉精”案件会商、信息通报等协同机制,形成合力共治格局。
(五)积极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规定,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安排“瘦肉精”专项检查监测经费,为开展“瘦肉精”监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六)及时报送信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工作的沟通与交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瘦肉精”监测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和专项整治总结材料于11月15 日前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今年全县“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和技术指导,在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具体有关实际问题,请及时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
联系人:徐虎;联系电话:0557—7017657;
电子信箱:sxxmj2650@163.com。
文本下载:泗牧〔2021〕29号2021年“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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