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泗县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泗县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17号提案的答复
周璞委员:
您在县政协泗县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抓生猪产能促猪肉供应的建议”提案(第17号)于3月2日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提案后,畜牧中心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提案答复座谈会,认真研读您提出的“关于抓生猪产能促猪肉供应的建议”提案,认为您的建议很好,对推进全县生猪产业发展必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我们也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县生猪生产实际,提出了进一步抓生猪产能提升和保供应的具体措施。
一、当前我县生猪产业发展现状
(一)生猪产能大幅度回升。2020年末,全县生猪存栏75.3万头、同比增长52.98%,出栏102万头、同比增长43.06%;生猪集中屠宰率达到100%。
(二)生猪规模化养殖发展势头良好。去年以来,我县生猪规模化有一定的发展,特别是牧原、正邦、温氏等著名品牌企业的入住,带动了一定社会资本投入发展规模养殖,生猪养殖规模化程度得到了较大提高。一是牧原公司已建成投产规模场2个,正在建设7个,建成后年可出栏生猪120万头;二是正邦、温氏、双胞胎等品牌企业与本地规模养殖企业合作共建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8个、合作改造16家,年可增加出栏生猪30万头。
(三)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全县实施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建立了非洲猪瘟防控“三级包保”、规模场(户)“三三制包保,一对一联结”和非规模场(户)“包村联户”机制,着实开展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压实生猪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加工等环节从业者的防疫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监测排查、消毒灭源;加强调运监管和屠宰管控;非洲猪瘟等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全县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恢复生猪产能工作落实情况
自2018年下半年启,受非洲猪瘟疫情和猪周期叠加等因素影响,我县生猪生产持续下滑,为了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我县采取综合施策恢复生猪生产。
(一)成立领导组织。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畜牧、银保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泗县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水产中心,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督查,现场督促指导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工作,并印发了督查通报。
(二)出台支持政策。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粮食和生猪生产的实施意见》(泗政办秘〔2020〕35号)文件,将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将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县财政对县外引入种猪的,按照500元/头给予补贴,共发放补贴资金93.9万元;县财政对生猪保险养殖场(户)自交保费部分,按照能繁母猪10元/头、育肥猪4元/头给予补贴,共补贴144.9174万元。
(三)落实养殖业用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生猪产业用地政策将生猪种业、规模化生猪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屠宰加工等生猪产业用地纳入县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用地规模,优先满足生猪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用地需求;简化养殖用地审批手续,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 15 亩上限。积极开展畜禽禁养区划定自查,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原禁养区原划定面积597.08平方公里,调整后面积123.9平方公里,禁养区面积减少473.18平方公里。全县共办理设施农用地总面积185.5076公顷,用于建设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全县共有4家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生猪养殖场试点环评告知承诺制,获得环评批复。
(四)跟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建立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挂钩服务养殖场制度,定期了解规模养殖场生产建设情况,及时了解企业对恢复生猪生产政策的建议,协调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难题,督促项目建设及生产进度。目前,牧原公司四场、五场已经建成投产,一场、二场、三场、十场、十二场、十四场、十五场正在建设中。正邦、温氏、双胞胎等品牌企业与本地规模养殖企业合作完成共建规模养殖场8个、改造16个。
(五)精准开展防疫和技术服务。县畜牧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生猪防疫及技术服务指导各项工作,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负责组织辖区内生猪防疫及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对养殖场(户)进行检测,规范生猪调入、饲养、繁殖、屠宰、销售、调出等全环节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确保了全县生猪发展安全。同时,利用畜牧科技进万家、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等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帮助中小养猪场(户)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现有规模养殖场生猪产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为引领,以产业转型升级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为重点,立足资源、市场和产业实际,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眼长远,大力发展现代生猪产业,打造优质安全生猪生产基地,推动构建生产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满足市场猪肉需求,确保经济发展的高质量和生态环境的高颜值。
(一)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和政策落地。按照农业农村部《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进一步落实好养殖用地、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抵押贷款试点、规模养殖场建设补助、贷款贴息、良种补贴等支持政策,推动落实到场到户。主动发挥畜牧部门牵头职责,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地方责任和中央、省、市、县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地,促进生猪生产加快发展。
(二)加快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督促牧原公司、正邦、天邦等落地生猪规模化场建设项目,加快项目建设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际产能。
(三)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协调县农机部门,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实行应补尽补。
(四)保障养殖用地。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简化用地程序,提高用地取得效率。
(五)落实财政支持项目。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生猪生产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加快补助资金拨付进度,保障在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
(六)加大金融保险支持。细化落实种猪场、规模猪场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及时兑付贴息资金。扩大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覆盖面,配合银保监部门进一步落实生猪政策性保险,降低养殖风险。
(七)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争取2021年底,全县创建50家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总结推广典型模式,辐射带动标准化生产水平的提升。
(八)帮扶中小养殖户快速发展。推动大型牧原、正邦、温氏等生猪养殖企业与全县中小养殖户对接,通过“公司+农户”、托管租赁、入股加盟等方式,对中小养殖户实行包片帮扶,带动有能力有意愿的中小养殖户发展生猪生产。
(九)推进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积极对接环保部门,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建设,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和环评报告的,可以不经过开工前的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十)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继续抓好监测排查、清洗消毒、调运监管、禁用餐厨废弃物等现行有效防控措施。加快推进分区防控,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无疫小区。
(十一)压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督促养殖场户落实物理隔离、化学消毒、生物免疫等综合措施,实施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工程。支持第三方检测监测和养殖加工企业自检,发展专业化社会化动物防疫服务组织。
(十二)规范疫情报告。强化政策宣传,鼓励养殖场户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一旦发现疑似疫情,必须第一时间规范报告。对故意迟报、瞒报、谎报尤其是阻碍他人报告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
(十三)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县级兽医实验室技术支持能力,开展基层动物防疫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以钱养事”等机制配备乡村防疫人员,强化疫情处置应急队伍建设,尽快补齐防疫机构体系和人员队伍等短板。尽快落实特聘动物防疫人员上岗。
(十四)加快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强化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畜禽粪污终端产品利用渠道。加强对全县8个畜禽粪污常态化收集处理服务中心监管,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采取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或就近直接还田利用等方式,解决中小散养户粪污处理问题。
(十五)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完善泗县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运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收集、转运、处理各环节生物安全水平,确保无害化处理企业可持续运行。
(十六)推进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发展。加快推进泗县牧原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加工建设项目建设,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早日建成投产。继续优化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推进场区环境建设、提高设施装备水平 、强化行业质量管理、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消毒;加强部门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查,确保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成为常态。
(十七)加强科技支撑与指导服务。积极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大型养殖企业有效防控模式。发挥畜牧兽医技术支撑机构、行业协会、生猪产业技术体系的技术优势,通过培训讲座和入户指导等方式,推广生猪疫病防控、节本增效实用技术。
(十八)促进产销对接。在提升我县生猪产能基础上,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步伐,采取“厂场挂钩,定向供应”等方式,增强生猪供应保障能力。依托直联直报平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系统、生猪屠宰统计监测系统,保障种猪和仔猪有序调运,支持生猪及其产品“点对点”调运,促进生猪及产品有序流通。
感谢您对畜牧兽医水产事业的关心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泗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15887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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