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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抵押、注销抵押登记》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发表时间:2018-11-01 10:3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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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抵押/注销抵押登记

审批类型:承诺件

受理机构:泗县农机监理站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43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72号令《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

  县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指导下,承办拖拉机登记申请的受理、拖拉机检验等具体工作。

申报条件

   申请抵押登记应符合《拖拉机登记规定》中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申请抵押登记,应当由拖拉机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申报材料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电子件,原件1份);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拖拉机登记证书(原件1)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复印件1份)

审批流程

县农机监理站受理岗审核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办件的书面说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受理后,登记审核岗审查抵押人(拖拉机所有人)和抵押权人提交的《拖拉机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拖拉机登记证书、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符合规定的,受理抵押登记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向拖拉机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县级牌证管理岗签注拖拉机登记证书并交还抵押人。→窗口发证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收牌证工本费

数量限制:无

决定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 、拖拉机登记证书

结果送达: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年检要求:无

联系电话:0557-7019226

监督电话:0557-7096559

办理地点: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机局窗口

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sz.ah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