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泗县农机中心 >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阅读人次:  
【字体: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发表时间:2018-11-01 10:3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农机局
【字体:

一、项目名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
二、审批类型:承诺件
三、受理机构:泗县农机监理站
四、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43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72号令《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
  县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指导下,承办拖拉机登记申请的受理、拖拉机检验等具体工作。
五、申报条件
   申请注册登记的拖拉机应符合《拖拉机登记规定》中第九条的规定。
   申请变更拖拉机机身颜色、更换机身(底盘)或者挂车的,应当填写《拖拉机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
六、申报材料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申请表》(电子件,原件1份);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原件1份);
(四)拖拉机登记证书(原件1份);
(五)发动机或者机身(底盘)或者挂车的来历证明.(原件1份)
七、审批流程
县农机监理站受理岗审核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办件的书面说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受理后登记审核岗审查拖拉机所有人提交的,《拖拉机变更登记申请表》、拖拉机所有人身份证明、拖拉机登记证书、行驶证;确认拖拉机;属于更换发动机或者机身(底盘)或者挂车的,还需查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发动机或者机身(底盘)或者挂车的来历证明;核对发动机或者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的拓印膜,并查验号码有无被凿改嫌疑。符合规定的,受理变更登记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向拖拉机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牌证管理岗签注《拖拉机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拖拉机登记证书的登记栏,收回原行驶证并销毁,重新核发行驶证,交拖拉机所有人。
八、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九、受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免收牌证工本费
十一、数量限制:无
十二、决定证件:拖拉机行驶证、登记证书/联合收割机行驶证
十三、结果送达: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十四、年检要求:无
十五、联系电话:0557-7019226
十六、监督电话:0557-7096559
十七、办理地点: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机局窗口
十八、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sz.ahzwfw.gov.cn/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行政许可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