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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中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发表时间:2021-06-18 08:5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农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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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农机中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范围 

“两会”期间,)等人大代表、)等政协委员提出涉及我中心的议案建议、提案。 

二、办理程序 

1、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任务分解会,将我中心涉及的建议、提案任务初步分解到各股及中心直属有关单位。 

2、提请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将办理答复有关事宜做正式发文,根据职责分工对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进行细化分解。 

3、主办(分办)件由承办股、及中心直属有关单位提出答复意见,经分管领导签字,报办公室审核,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后形成正式答复意见。 

4、协办件由承办股、及中心直属有关单位结合我中心职责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函告主办单位。 

5、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务公开网上依法予以公开。 

三、办理要求 

1、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依法民主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牵头领导和承办股、及中心直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各承办股、及中心直属有关单位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听取意见,争取理解和支持。 

2、为进一步提高议案建议、提案办结效率,承办股、及中心直属有关单位与代表、委员有效沟通电话不得少于2次,见面商谈不少于1次,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工作,与代表见面率需达到 100%,确保代表、委员满意度后再书面答复,并由办公室负责立项、跟踪、督办,确保督查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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