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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农机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涛解读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发表时间:2021-09-06 15:2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农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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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县农机中心负责人王涛就意见相关要求作如下解读。

补贴重点: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突出对深耕整地、播种、植保、烘干、茶叶生产加工、“两利用”等农机具的补贴。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将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大力开展农机专项鉴定,重点加快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条件步伐,尽快列入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我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个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补贴范围3年内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将按年度进行。

补贴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具体另行通知。

补贴方式:2021-2023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政策咨询:管理股

联 系 人:靳晓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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