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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县农机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涛解读《泗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1-11-05 15:4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农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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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县农机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涛近日就《泗县 2021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农机购置补贴目标

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农机补贴机具范围

据我县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供需实际,从我省补贴范围中选取补贴机具品目,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按年度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品目或档次剔除出补贴范围。为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快推进农业机械的智能化、大型化、复式化进程,根据本县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供需实际,对单机补贴额低于 1000 元的播种机械不予补贴。我县补贴范围内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

连栋温室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对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原植保无人飞机试点)购置补贴工作,等省操作办法出台后另行通知。

三、补贴机具产品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 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 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购机者”)。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规定统一执行。

五、补贴资金规模及实施范围

2021 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1306 万元。结转资金 15.087 万元,2020 年超录 826.314 万元,2021可用资金为 494.773 万元。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1〕96 号),2021 年可超录剩余资金的 10%。农机购置补贴在全县范围落实,覆盖全县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六、补贴操作程序

2021 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七、农机产销企业责任

    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生产企业,要按照要求进行产品投档,自主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内完善补贴产品相关信息,并对其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要规范、诚信经营,积极配合农机、财政等部门做好机具核验、抽查等工作,并对申请补贴产品的一致性负责。对于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产品信息、销售信息和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或涉事产销企业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行为,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我省有关规定处理。

    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以及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注销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或因违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被相关部门撤销等,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管理股

    联 系 人:靳晓超

    联系方式:0557-709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