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作业质量投诉
受理服务指南
一、项目名称:农机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作业质量投诉受理
二、审批类型:公共服务
三、受理机构:泗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四、设定依据
1.《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0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26号)第三十九条:“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三包有关质量问题监管职责。”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使用操作过程中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产品质量、维修质量问题的,当事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汇总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投诉情况并逐级上报。
五、申报条件及材料
1.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投诉:发票、维修记录、本人身份证件、书面投诉材料。
2.作业质量投诉受理:书面投诉材料。
六、审批流程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泗县政务服务中心农机办事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2.审核后办理
七、审批时限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工作日
八、受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数量限制 1
十一、决定证件 无
十二、结果送达:现场领取 邮寄送达
十三、年检要求 无
十四、联系电话:0557-7095028
十五、监督电话:0557-7022721
十六、办理地点:泗县南二环潼河路1432号北楼6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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