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城镇以着力化解农村集体债权债务为锲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农村债务犹如千斤重担,一头连着集体,一头连着农民。虽然近年来,市、镇两级财政纷纷加大了转移支付、财政投入的力度和深度,减轻了部分农村公共管理和社会管理的负担,但随着清费减税力度的逐步加大,加上金融危机对农村经济的冲击,村级可支配收入逐年递减,村级债务问题越发沉重,已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此,泗城镇对农村的债权债务问题高度重视,泗城镇财政部门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经过再三调研、充分酝酿后,拟定《泗城镇关于化解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的意见》(下称《意见》),并经镇委镇政府审定后印发,于2012年1月1日起组织实施。
《意见》中深刻剖析了泗城镇农村两级集体现有债权债务的现状(包括构成、成因、特点等)及存在的问题,并明确采取“摸清存量、严控增量、明确责任、逐步化解”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切实可行地落实各项化解措施。同时,《意见》还要求成立镇、村两级的债权债务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并要求建立属地领导负责制,要求各村的镇分管领导作为该村化解债权债务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人,充分发挥镇委镇政府在化解农村债权债务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逐步形成镇、村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新格局,为全镇化解农村债权债务、加强农村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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