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03268/202105-00013 |
信息分类: |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日期: |
2021-05-16 |
发布机构: |
泗城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
名称: |
【疫情防控】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通告 |
成文日期: |
2021-05-16
|
生效日期: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关键词: |
|
作者: |
李阳 |
有效性: |
有效
|
审核人: |
初审:杨林林     复审:朱守化    终审: 江雨 |
索引号: |
3203268/202105-00013 |
信息分类: |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日期: |
202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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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泗城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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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疫情防控】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通告 |
成文日期: |
2021-05-16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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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阳 |
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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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初审:杨林林     复审:朱守化    终审: 江雨 |
【疫情防控】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1-05-16 11:3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城镇人民政府
近期我省部分地市出现了新冠肺炎本地疫情,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现就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通告如下:一、请广大城乡居民通过官方渠道密切关注疫情进展和患者活动轨迹相关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2021年5月1日以来,由中风险地区往返泗县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和单位报告登记,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做好“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的健康管控措施,如家庭条件不能满足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等居家隔离条件,应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二、广大城乡居民要加强个人防护,近期阴雨天气多,气温变化快,昼夜温差大,要注意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防着凉患病、发烧感冒;外出时应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进入重点场所要主动提供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外出旅行、探亲等,请关注目的地风险级别,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三、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和报告意识,严格落实院感防控等疫情防控措施。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要进行核酸检测,非不要不陪护,非必要不探视。要充分发挥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前哨”作用,发热门诊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强化发热病人管理。严禁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个体诊所等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截留收治发热病人。广大城乡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我县定点发热门诊为泗县人民医院、泗县中医院、屏山镇卫生院和草沟镇卫生院等四家医院发热门诊。就医过程要科学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四、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请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到辖区接种点预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五、各单位和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坚持做好消毒消杀工作,进入公共区域要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安康码”。学校要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从严落实防控措施。六、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品等传统媒体作用,积极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七、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开展疫情监测综合分析和风险研判,提出风险评估结果和预警响应建议,及时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和健康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