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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屏山镇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2-02-14 14:5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屏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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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泗县屏山镇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2.泗县屏山镇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

3.泗县屏山镇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

4.泗县屏山镇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泗县屏山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泗县屏山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泗县屏山镇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泗县屏山镇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泗县屏山镇2022年项目支出表

10.泗县屏山镇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泗县屏山镇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权益;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等工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为农民提供科学技术、市场信息、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做好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

3、加强镇村财政收支管理,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完成国家财政收入任务;做好统计、物价工作。

4、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5、推进农村平安创建,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6、协助设置在本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

7、受县相关部门依法交办、委托,承担区域内行政审批

事项。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泗县屏山镇2022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屏山镇本级

行政单位

2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屏山镇文广站

事业单位

3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屏山镇财政所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22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党建引领,聚合力开新局。

2、着力调结构、促发展,打造现代农业发展新引擎。

3、着力抓落实、促攻坚,推进重点项目有序实施。

4、坚持标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5、突出生态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提升人居环境。

6、突出民生事业,夯实民生基础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7、不断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提升为民服务工作水平。

8、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打造为民务实效能政府。

 

 

 

 

 

 

 

 

第二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泗县屏山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泗县屏山镇2022年收支总预算646.6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二、关于 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泗县屏山镇2022年收入预算646.61万元, 其中,本年收入646.6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646.6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6.61万元,占100%,比 2021年预算增加18.14万元,增长2.8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人员调资。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2022年无结转结余

三、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泗县屏山镇2022年支出预算646.61万元, 比 2021年预算增加18.14万元,增长2.8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人员调资。其中,基本支出646.61元,占10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泗县屏山镇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46.6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6.61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46.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92万元,占89.5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36万元,占5.93%;卫生健康支出29.32万元,占4.54%。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泗县屏山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6.6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14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人员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92万元,占89.5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36万元,占5.93%;卫生健康支出29.32万元,占4.54%。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450.7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9.89万元,增长12.45%,增长原因:人员增加及人员调资。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128.1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30万元,增长11.5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人员调资。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和旅游(款) 群众文化(项)2022年预算38.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7万元,增长10.6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人员调资。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29.3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9万元,增长3.1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人员调资。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5.7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2.35万元,增长145.94%,增长原因主要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泗县屏山镇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0.38万元,公用经费156.23万元。

(一)人员经费490.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二)公用经费 15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关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泗县屏山镇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泗县屏山镇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泗县屏山镇2022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十、关于 2022 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泗县屏山镇2022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泗县屏山镇2022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未开展绩效评价。

 (二)机关运行经费。

泗县屏山镇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6.23万元,比 2021 年预算增加8.67万元,增长5.87%,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泗县屏山镇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泗县屏山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套 ),购置费0万元 ;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泗县屏山镇2022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 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 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 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 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 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反映县财政局用于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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