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屏山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屏山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中共屏山镇委员会
屏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屏山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2年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改善大气环境和地表水质量,依据《泗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泗综禁办〔2022〕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紧紧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特别是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疏堵并举、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禁烧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禁烧,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荒草、落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确保不误农时、实现“零火点”“零污染”,确保全镇人居环境整洁有序、空气和地表水质量持续改善。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各村党总支书记是秸秆综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综禁工作负总责。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行政包村人员包保行政村、村“两委”成员包保自然庄、县镇村三级包保人员包保到户、到地块的网络化包保机制,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各村要做好包保网格的方案制订、宣传动员、人员调配、物资准备、收割播种、巡查监管、秸秆离田堆放、隐患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
夏、秋禁烧期间,各村要将秸秆综禁工作作为这一时期的重要工作,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同时,要抓好夏秋二季之外时段秸秆、落叶、垃圾和工业固废焚烧的管控。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的教育引导作用,在宣传方式上,既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通告、横幅、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又要通过党员大会、村组群众大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更要入户宣传限茬的要求和离田的措施及秸秆的去向,逐户沟通、逐户签字承诺。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的要求和焚烧的危害及后果。在宣传对象上,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学校、医院、宗教场所,既要加强对各类群体的宣传,更要突出重点村庄、重点户、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户户有人对接、人人知晓禁烧政策,提高农民朋友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形成户户支持禁烧、人人遵守禁烧政策的良好局面。
(三)规范秸秆处置,全面实施秸秆打捆离田。今年小麦秸秆实行两个百分之百,即秸秆离田100%,综合利用100%,因此各村要合理布局收储点和临时堆放点,堆放点的数量要能满足秸秆离田堆放需求,对离田秸秆要做好集中收储、专人看护,不得堆放在路边、河边、田边。秸秆堆放点要符合安全距离等防火要求,配备水泵、水管等配套消防设施,有充足的水源和应急处置人员,时刻处于应急状态。
要严格采取限茬措施(留茬高度要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备好打捆机和离田运输设备,组织好离田力量,做到边收割、边打捆、边离田堆放;对已收割地块,要加快播种进度,做到边收边种、以种促禁。
(四)加强农机调配和作业管理。各村要加强农机调度并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合理调配作业机械,要确保三台收割机配备一台打捆机,并配备足够的秸秆运输机械。要做好对农机手的监管,明确限茬等农机作业要求;要加强对收割机械的管理,严禁未经检修或经检修不符合作业条件及报废无作业许可证的农机具下地作业,杜绝因机械着火引发火灾。
(五)强化包保责任。各村要划片作战、分片负责,动员党员干部深入秸秆禁烧一线,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同时要做好包保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县、镇、村三级包保人员一律安排到网格包保,禁烧期间吃住在村里,看守在田间,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做到作业机械有人盯,不符合作业要求的不得下田作业,违反作业规定的必须就地整改到位;对收割地块要有人值守;要强化限茬要求,指导群众或收储经营户有序快速将秸秆打捆运送至堆放点,严禁将秸秆滞留农田或随意抛洒;要强化服务意识,想方设法帮助农户抢收抢种,重点帮扶困难群众、特困人群,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网格员对包保区域禁烧事项全面负责,包括作业农机监管、地块监管、应急处置及后期秸秆清理,发现问题尤其是出现火点而不能及时扑灭的,应第一时间报告村主要负责人或行政包村干部。
(六)加强巡查督查。包村的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行政包村人员、村书记主任负责所在村的巡查监督。建立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机制,成立应急小分队、组织流动哨,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地块和重点人员的巡查监管,有效管控各类隐患。今年,镇政府将启用现有的铁塔图像识别预警平台设备,综合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秸秆禁烧监管的效率。镇督查组将细化督查区域,认真履行督查责任,开展全天候全方位巡查督查和效能检查,对包保人员不在岗或在岗不履职的要及时通报处理;对发现的火点,要责成所在村第一时间到现场扑灭。
对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及油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
(七)加强应急管控。各村都要建立应急处置队伍,配齐良好的应急处置机械设备,应急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随时拉得出、用得上。要制订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火点,村里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根据火情,调用足够的应急人员和设备投入现场灭火,火点要在短时间内迅速扑灭。
(八)加强秸秆清理。坚持边收割边清理,县、镇、村三级包保人员和网格员负责督促网格区域内的秸秆清理干净,并运送至收储点。所有清理工作要在6月中旬完成。6月下旬前申请县农环办验收。
(九)实行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镇党政班子成员、行政包村人员每人缴纳禁烧保证金5000元,镇政府机关中层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村书记每人缴纳3000元,其他镇直单位所有参加禁烧工作人员每人缴纳2000元。个人保证金夏季要于5月25日前、秋季要于9月30日前主动缴纳到财政帐户。
各村也要实行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
(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禁烧工作实行生活、交通补
助,标准为每天120元,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据实发放。党政班子成员、行政包村干部、综禁工作督查组、综禁办相关人员、派出所所长要在全年全时段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督查、
指导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严肃分类奖惩。
阶段性禁烧工作结束后,按照县秸秆综禁工作指挥部考核组考核的结果,兑现奖惩。
一是兑现保证金制度。对无着火点和经考核验收辖区内所有河沟汪塘、堤岸和其他水域内,以及村庄房前屋后、城乡道路及两侧无农作物秸秆的村,全额退还个人工作保证金。
二是严惩第一把火。对生态环境部或省生态环境厅通报发生全县夏、秋季(夏季为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为9月20日至12月31日)第一把火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火点所在村相关包保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对镇直包保单位在年底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对火点所在行政村,免去行政村党总支书记职务,按程序罢免村委员会主任职务,全额扣除火点所在村的县、镇、村三级涉及责任的包保人员个人禁烧工作保证金,并继续追缴。
三是严肃追究继发火点有关责任。出现继发火点被省级或省级以上通报的,按全县第一把火的标准全额扣除火点所在村的县、镇、村三级涉及责任的包保人员个人禁烧工作保证金,并继续追缴。
被市级通报的火点,每个火点扣火点所在村县、镇、村三级涉及责任的包保人员个人禁烧工作保证金500元,并责成村书记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一个村被市级通报2个以上火点的,对村书记予以诫勉。被县督查组发现的火点,扣村书记、主任每人每个火点200元保证金;被镇督查发现的火点,扣村书记、主任每人每个火点100元保证金
四是严惩恶意行为。对擅自焚烧秸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涉黑涉恶、焚烧情节严重的,或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查重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对发生的火点,派出所没有调查处理,或者虽然调查处理,但未对当事人依法打击的,将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调查并予以责任追究。
五是对秸秆清理进行考核奖惩。镇将适时地对各村秸秆清理工作实行考核验收,凡在本辖区内河沟汪塘、堤岸及其他水域内,村庄房前屋后、城乡道路及两侧等地方,每发现一处堆放农作物秸秆(面积在1平方米以上或成捆秸秆),分别扣除村书记、主任每处每人100元,扣完为止,并限时清理完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秸秆综禁工作指挥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调度和组织协调力度。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村党总支书记负总责。禁烧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确保人员、车辆到位,加强综禁工作的督查、考核。镇督查组要适时开展督查,严格落实禁烧工作问责制度。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切实履行农作物秸秆综禁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落实部门责任。镇直各有关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镇党委、政府的统筹调度下,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牢记宗旨意识。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一改两为五做到”的大平台。包保人员要靠前指挥、融入群众,不畏困难,坚守岗位,在做好秸秆综禁工作的同时,积极帮助农民搞好收种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