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屏山镇2023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决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深化农村环境治理,维护我镇大气环境治理持续良好的总体态势,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和《泗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实包保人员责任,杜绝麻痹思想,保持秸秆禁烧零火点,严格控制秸秆对沟渠水体的污染,提升秸秆利用综合水平,进一步完善我镇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持续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大力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三、政策研判和文件起草过程
2023年4月,我镇根据秸秆综禁政策,由镇环保部门和党政办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主要领导指示进行起草,经广泛的征求辖区内群众和干部的意见后,研究、讨论并修改决定形成了《屏山镇2023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审核通过后,2023年5月23日,由镇党政办正式行文,下发至各村及镇直各相关部门。
四、工作目标
2023年,我镇继续实施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收种全时段、全区域禁烧,持续开展日常禁烧督察,力争实现全年秸秆焚烧零火点,严格控制污染水体,提升我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力争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
五、主要任务
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包点制度、督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反馈情况的落实等进行核实。
禁烧督查组职责:会同驻村工作组,对秸秆粉碎还田、离田、离路、离沟塘、离林及集中堆放情况开展督查,对火点信息现场核查。
各镇直单位: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及时安排人员驻村参与禁烧工作,禁烧期间吃住在村,配合村委会做好24小时巡查,发现火点和疑似火电及时上报,并配合村委会组织力量予以扑灭。
各行政村:具体做好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统筹人力、物资保障,建立以村委会、自然村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坚持点位布控、分片包干、轮班作业、全天驻守、组建应急队、派出流动哨等经验做法,做好劳力缺乏、经济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化解抢收抢种期间秸秆清运离田问题,并做到各分组片区24小时巡查,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焚烧行为;加强离田秸秆跟踪管理,确保离田秸秆及时收储至各堆放转运点,严禁随意堆放在田边地头、输电线路周边,避免焚烧隐患,严禁倾倒秸秆至河道沟渠,造成水体污染。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效率,要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畅通离田秸秆收储渠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大对镇域交界区域及特殊人群的巡查监督力度,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人员组织,打好隔离带,配备旋耕机械及消防灭火设施,及时消除火点隐患。
六、创新举措
按照“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镇、村、组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镇包村、村包组、组包农户”的包保制度,做好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巡查和值班值守,做好秸秆离田和收储工作。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镇级组建督查组,每天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处置焚烧火点。
七、保障措施
1、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人员包地块、人员包机械,确保地块有人巡查,机械有人维护,草场有人管理。各级包保人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重点人员稳控。各村要建立精神病人、上访户的摸排、看管、稳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加大督查巡查力度。镇成立督查组和巡逻队,各村巡逻小分队也要加强巡查,各包保地块要设立看火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和专人盯防,严防死守,杜绝焚烧秸秆行为发生。
4.依法严厉打击燃烧秸秆行为。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擅自 焚烧秸秆的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并给予经济处罚(对发现的黑斑不能确定焚烧责任人的,追究土地使用人的责任);对报复他人,恶意纵火焚烧秸秆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查重处;对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科室:屏山镇党政办
咨询电话:0557-756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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