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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屏山镇屏东村姚圩五路、大彭村小孟中心路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表时间:2025-03-10 16:1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屏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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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屏山镇屏东村姚圩五路、大彭村小孟中心路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20250310     

二、项目名称:泗县屏山镇屏东村姚圩五路、大彭村小孟中心路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一标段供应商名称:安徽富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水街道朝阳路1081号

成交金额:242696.59

二标段供应商名称:安徽东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县开发区管委会金地花园9-105、106铺

成交金额:2263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名称:泗县屏山镇屏东村姚圩五路、大彭村小孟中心路建设项目一标段

施工范围:泗县屏山镇屏东村姚圩五路、大彭村小孟中心路建设项目一标段为姚圩五路,长396米,宽3.5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家胜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081020084

名称:泗县屏山镇屏东村姚圩五路、大彭村小孟中心路建设项目二标段

施工范围:泗县屏山镇屏东村姚圩五路、大彭村小孟中心路建设项目二标段为小孟中心路,长365米,宽3.5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柏强立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9191157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凤凰城商业街,联系电话:1825608078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泗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泗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梁部长,13955778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泗县凤凰城商业街

联系方式:王工,18256080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8256080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