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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杨乡宅基地使用方案公告信息

发表时间:2017-06-30 15:3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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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集村居民点占用地70.70(公顷)

小丁村居民点占用地45.20(公顷)

杨集村居民点占用地93.90(公顷)

马宅村居民点占用地44.50(公顷)

三时村居民点占用地42.50(公顷)

时圩村居民点占用地47.50(公顷)

李庙村居民点占用地51.40(公顷)

高集村居民点占用地75.20(公顷)

曹安村居民点占用地50.50(公顷)

赵集村居民点占用地69.5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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