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杨镇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政【2022】12号 签批人:张 永
关于印发《大杨镇安全生产“治违除患”
专项行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政联席会同意,现将《大杨镇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大杨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大杨镇安全生产“治违除患”
专项行动年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以切实筑牢事故防线,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县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联系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以重拳整治“三违”行为和安全隐患为重点,着力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除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措施、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构建完善以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7项法定职责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工作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推进治违除患由部门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着力解决好安全理念不牢、责任落实不严、隐患排查不彻底、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三、重点任务
在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突出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液化石油气、特种设备、工贸、校园安全、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重拳整治“三违”行为与安全隐患,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一)共性问题。
1.生产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2.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或被责令停产停业停工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拒不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或重大事故隐患未经整改审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7.企业未进行全员培训、安全培训弄虚作假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
8.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9.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10.企业未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11.迟报或瞒报事故,以及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
12.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1.消防安全: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及多合一”场所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责任单位:公安消防、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2.交通运输:重点检查“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货车非法载人、酒驾、醉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货车“大吨小标”及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骑路逢集、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情况;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装备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交通运输执法中队、农经站;各村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3.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情况,施工单位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施工情况;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未取得开工报告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或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停工整改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施工的;抗拒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拒不执行主管部门停工整改指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方案编审、交底、施工和验收的;不按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带班、旁站式监理制度的;不按规定设置施工项目部和项目监理机构的;不按规定配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以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无证上岗、不到岗履职的;不按规定履行农房建设程序、落实农房建设安全监管的。(责任单位:住建所、水利站及其他有关专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各村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4.液化石油气:重点督促监督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液化石油气使用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储存、倒灌、分装、销售瓶装液化气行为和从事“黑气”运输情况。(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交通运输执法中队、派出所;各村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5.特种设备:重点检查使用非法生产、未经检验检测或者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超过有效检验检测期限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应当报废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从严打击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村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6.工贸: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涉及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履行情况。(责任单位:镇应急办、粮食和物资储备站;各村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7.校园:重点检查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四个100%”达标成效巩固深化、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和校园防坠楼装置建设情况;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情况;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宣传开展情况;学校实验室安全、校舍安全和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和值班值守情况。(责任单位:中心校、杨集中学、交通运输执法中队、公安消防,各村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8.电力: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和保供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电网密集通道和重要输变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检修、改造等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管理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情况;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责任单位:供电站)
此外,各村,农经站、住建、卫健、民政、林业、畜牧水产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责任,对畜牧养殖加工、设施农业、农村村民自建房屋施工、老旧房屋、农村道路桥梁、消防、农田水利设施、用电用气、输油管道、危险废物、烟花爆竹、农业机械、医疗服务机构、民政服务机构、粮食仓储和加工等行业领域同步组织开展“治违除患”集中专项整治,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严防“认不清、想不到”的事故发生。
四、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2022年2月26日—3月5日)。各村、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浓厚社会氛围。要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
(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2022年3月6日—6月30日)。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指导企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和抽查,做到自查自纠全覆盖,无盲区。
(三)联合执法、集中整治(2022年7月1日—11月30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保持“治违除患”的高压态势。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通过暗查暗访、公开通报、媒体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推动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总结评估、巩固提升(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巩固提升“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治违除患合力。各村、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将“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纳入议事日程和全年工作重点,作为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的重要抓手和主攻方向。镇安委办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将“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考核内容和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实行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
(二)依法严厉打击,强力推进治违除患。“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对重大隐患要一盯到底、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要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工作,加强行刑衔接,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治违除患氛围。各村、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人员观看市安委办制作的专题教育片,扩大宣传影响,营造人人参与安全、人人关注安全、让人监督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治违除患”宣传力度,大力宣贯《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强化考核问责。加强督查督办,深查问题、彻查隐患。定期组织对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对辖区内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并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玩忽职守,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问题落实。各村、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定期统计上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年活动开展情况,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六)坚持统筹兼顾,努力构筑长效机制。各村、有关部门要将“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同步推进、同向发力,既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又要抓好“治违除患”专项行动歼灭战,从而推动“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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