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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杨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3-19 10:1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大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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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杨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

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消委员会成员单位:

20221 31日,广西河池市一民营沙发生产作坊发生火灾,损失惨重;2  11 日,北京市昌平区一居民自建公寓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 5人死亡;2 22日,安徽亳州一居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近年来,我县也发生多起经营性自建房火灾事故,暴露出农村地区消防工作薄弱、基层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基础设施滞后、群众火灾风险意识不强、逃生自救能力不足、消防安全素质不高、消防宣传针对性不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突出。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筑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现将《大杨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杨镇人民政府

                               2022310

大杨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要求和消防救援局“2·18”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自建房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全面筑牢火灾防控工作基础,结合全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摸清全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聚焦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 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531日。

三、整治范围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

四、整治重点

治理重点为下列八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得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整改要求: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

(三)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整改要求: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钢筋混凝土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四)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改要求:搬离冷库;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分散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应为不燃材料制作)

(六)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搬离人员)

(七)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电线的。(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八)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求: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五、工作措施

(一)认真研判形势。3月上旬前,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民政、住建、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完成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要同步开展对所属行业的风险排查,制订排查方案,落实一场所一对策精准治理。消防救援机构要主动接受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咨询,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对镇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开展业务培训;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持续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管控。

(二)摸清底数实情。315日前,要发动村委、公安派出所等群防群治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宿舍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逐单位、逐场所填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建立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工作台账,推动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地见效。

(三)分级分类整治。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住宿人数39人的,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同步设置火灾报警器和讯响器;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如:室外金属梯、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窗等)。住宿人数10人以上的,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分散设置2部逃生楼梯。自建房改为生产经营和群租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严禁改建;已改建且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令关停、挂牌督改。

(四)防范突出风险。统筹推动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线路连接不符合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隐患问题。针对电动自行车突出风险隐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以及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加强常态化巡查检查,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

(五)落实“八条”刚性措施。一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二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五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六是在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城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七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使用不燃材料制作。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六)精准宣传教育。发动村民委员会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提醒,采取逐户发放消防安全宣传画、张贴提示标语等形式,结合场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消防救援机构要分批次组织镇、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负责人、网格员管理人等开展培训,提高防火巡查检查和宣传能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将其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阶段的重要内容,专项行动期间,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定期调度工作情况,逐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坚决确保整治成效,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

(二)加强综合治理。要建立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实施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住建、公安、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配合开展开窗行动,对违规设置金属栅栏和影响外窗逃生的户外广告牌进行拆除,督促场所开设易于从内部开启的逃生窗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市场监管、学校、民政、卫健、农业农村、消防等部门加大对违规建设、违规用火用电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等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村民自建商住房的审批管理内容。市场监管部门集中查处电线、插座、开关等假冒伪劣家用电器产品,依法处罚生产、销售企业单位。供电公司开展小场所入户用电安全抽查,督促场所安全用电,清理更换老化电气线路。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环境卫生整治、乡村振兴等工作,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纳入地方民生工程实施项目,提升本质安全。要加快推进一镇一委一站建设,落实组织机构、人员装备以及经费保障,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作用。及时固化提炼综合治理经验做法,抓住规划审批、施工改造、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共享、部门会商、联合整治、预防反弹、宣传警示、举报投诉等全链条管控制度机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督导结合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督查,定期对各村(单位)进行督导考核,并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今后凡此类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要压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行刑衔接等手段,督促责任主体将消防安全职责落到实处。

村、镇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于314日前报送至消委会办公室,同时上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518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俊鹏,联系电话:13905679613,邮箱:391596428qq.com

 

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